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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權與發明專利權有什麽不同?

在現今這個社會中,知識產權已經得到了很多人的重視,當然專利作為知識產權重要的壹員,當然也是備受青睞了,不過人們在申請專利時,對於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總是分不清,所以今天精翰知識產權特別來給大家聊聊關於實用新型專利與發明專利的區別。

壹、實用新型專利的創造性低於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對申請發明專利的要求是,同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的要求是,與申請日以前的已有技術相比,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對發明強調了“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進步”,而對實用新型只提“實質性特點和進步”。顯然,發明專利的創造性程度要高於實用新型專利。

二、實用新型專利所包含的範圍小於發明專利

發明可以是產品發明,又可以是方法發明,還可以是改進發明。除專利法有特別規定以外,任何發明都可以依法獲得專利權。

實用新型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成或者其組合所提出的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這樣,各種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同時,與形狀、構造或其組合無關的產品也不可能有實用新型產生。

因此,實用新型的範圍比發明狹窄,僅僅限於產品的形狀、構造或其組合有關的革新設計。

三、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短於發明專利

我國專利法規定,對於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為10年,自申請日起計算。而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規定為20年。相比之下,實用新型專利的保護期比發明專利的保護期要短得多。

四、實用新型專利的審批過程比發明專利簡單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專利局收到實用新型專利的申請後,經初步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要求的,將不再進行實質審查,授權並繳費後就可取得專利證書。

而對發明專利,則必須經過實質審查,無論是審查的手續和時間都要比實用新型專利復雜得多,長得多。

關於實用新型專利和發明專利的區別,精翰知識產權已經詳細介紹給大家了,總結了四點,所以大家在申請發明專利的時候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專利,這樣對我們還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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