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專利權人自專利授權的年度起,到專利保護期屆滿專利權終止時,每年都要繳納壹定的費用。
(1) 申請人辦理登記手續時,應當繳納專利登記費、公告印刷費、印花稅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發明專利申請需要繳納申請維持費的,申請人應當壹並繳納各個年度的申請維持費。期滿未繳納或未繳足費用的,視為未辦理登記手續。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應當在專利局發出的授予專利權通知書中指定的期限內繳納, 以後的年費應當在前壹年度期滿前壹個月內預繳。
(2) 需要繳納申請維持費的情況是,發明專利申請自申請日起滿兩年尚未被授予專利權的,申請人應當自第三年度起繳納申請維持費。但凡成為了專利權人,就必定要繳納專利年費以保護自己的專利,這是專利權人的壹項義務。
二、專利權人自專利授權的年度起,到專利保護期屆滿專利權終止時,每年都要繳納壹定的費用,正確地繳納專利年費,是維持專利權有效的前提!
在專利申請授權後,專利申請人在辦理登記手續時,除繳納專利登記費外,還應繳納授予專利權當年的年費。以後每年的年費應在前壹年度期滿前壹個月內預繳。
如果沒有按規定時間繳納或者繳納數額不足的,可在年費期滿之日起的6個月內補繳,同時繳納相應數額的滯納金,否則將喪失專利權!而繳納滯納金的具體計算方法如下:
(1)超過規定期限1天至1個月(含1個整月),只需要補繳年費,不用補繳滯納金;
(2)超過規定期限1個月至2個月(含2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5%;
(3)超過規定期限2個月至3個月(含3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0%;
(4)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至4個月(含4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15%;
(5)超過規定期限4個月至5個月(含5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0%;
(6)超過規定期限5個月至6個月(含6個整月),需繳納的滯納金數額為全額年費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