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相關文件和資料
例如,在先專利文件、文獻、期刊、圖紙等。與申請項目相似或相近的。在中國申請發明專利時最好提前搜索該專利,否則申請的項目在申請審查過程中很容易被駁回。
(2)書面技術資料
1、申請項目的技術領域和適用範圍,以及在現有技術中實現與申請項目相同或者相似效果的技術措施、技術手段、方法或者途徑;
2.申請項目的發明目的需要解決哪些技術問題?
3.用文字和附圖詳細描述實現申請項目發明目的的技術措施和特征。例如,應用項目是產品,技術措施和技術特征是指產品的結構,應用項目中各部分的連接、布局和相互關系及其作用,各部分的組合方式和詳細動態方式,應用項目是方法,而技術措施和技術特征是指過程中的工藝、工藝參數和相關細節。此外,應提供至少壹個所申請項目的具體實例(此處的具體實例不是指模型或實物,而是指顯示具體實例的圖紙和文字說明。只有當申請項目的技術措施無法通過圖紙和文字說明時,才能提供模型或實物來說明申請主題)。
提供的圖紙應使用碳素筆在A4紙上繪制,圖紙上不得有文字、邊框線、尺寸線和尺寸標簽。所有零件和部件都可以標上數字(1,2,3...),每個標簽所代表的零件名稱應寫在另壹張紙上。
4.申請項目的實驗數據和結果,或實驗中產生的現象;
5.結合具體實例和實用(試用)結論,客觀說明發明的優缺點。沒有實驗數據或者結論的,發明人應當客觀地分析發明,推斷發明可能存在的優缺點;
6.申請項目與發明人考慮的現有技術在技術特征上的差異;
7.發明人認為應該是技術秘密的東西。
專利電子申請規定
第壹條為了規範通過互聯網傳輸並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以下簡稱專利電子申請)的相關程序和要求,方便申請人提交專利申請,提高專利審批效率,促進電子政務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二條和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提出電子專利申請,應當事先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電子專利申請系統用戶註冊協議(以下簡稱用戶協議)。
專利代理機構開展專利電子申請代理業務,應當以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義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申請人委托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的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專利電子申請業務的,無需另行與國家知識產權局簽訂用戶協議。
第三條申請人超過兩個且未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的,以提交電子申請的申請人為代表人。
第四條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可以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壹條第二款的規定在中國已經進入國家階段的專利申請,可以以電子文件的形式提交。
依照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壹百零壹條第壹款的規定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專利國際申請的,不適用本規定。
第五條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專利申請。
申請人以電子文件形式提出專利申請後,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專利申請需要保密的,應當將專利申請轉為紙質繼續審查,並通知申請人。申請人應在後續程序中以紙質形式提交各種文件。
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二款第(壹)項規定,直接向外國申請專利或者向外國有關機構提交國際專利申請的,申請人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的保密審查請求和技術方案應當以紙質形式提出。
第六條提交電子專利申請及相關文件應當遵循規定的文件格式、數據標準、操作規範和傳輸方式。如果電子專利申請及相關文件未被國家知識產權局電子專利申請系統正常接收,則視為未提交。
第七條申請人辦理專利電子申請的各項手續時,應當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相關文件。除非另有說明,國家知識產權局不接受申請人以紙質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不符合本款規定的,視為未提交相關文件。
專利申請以紙質形式提出並被受理後,申請人可以請求將紙質申請轉換為專利電子申請,但涉及國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專利申請除外。
在特殊情況下,需要將電子專利申請轉換為紙質申請的,由申請人提出請求,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同意後,可以轉換為紙質申請。
第八條申請人辦理電子專利申請的各項手續時,對於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或者專利審查指南規定應當以原件形式提交的相關文件,申請人可以提交電子掃描件原件。國家知識產權局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申請人在指定期限內提交原件。
申請人在提出電子專利申請時請求減繳或者緩繳專利法實施細則規定的各種費用,需要提交相關證明文件的,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時提交原始證明文件的電子掃描件。未提交電子掃描文件的,視為未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第九條所有以電子文件形式提交給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文件,均應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電子申請系統收到電子文件之日提交。
對於電子專利申請,國家知識產權局以電子文檔形式向申請人發出的各類通知、決定或其他文件,自文件發出之日起15天後,推定為申請人收到文件之日。
第十條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和專利審查指南中關於專利申請及相關文件的規定,除專門針對以紙質形式提交的專利申請及相關文件的規定外,均適用於專利電子申請。
第十壹條本規定由國家知識產權局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規定自2010+10日起施行。2004年2月12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第35號令發布的《關於電子專利申請的規定》同時廢止。
流程步驟
專利申請是壹個法律程序。申請專利的發明人如果想快速安全地獲得專利權,獲得法律保護,可以委托專利局的專利代理人為您提供法律和技術上的幫助。發明人壹旦與專利代理人建立委托代理關系,專利代理人就是妳的技術顧問和專利律師。準確的說,壹個合格的專利代理人會幫助發明人對要申請專利的技術進行二次開發,比如挖掘替代方案等。同時,發明人需要為代理人提供技術支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
發明人與專利代理人建立代理關系後,應當根據代理人的要求提供撰寫專利文件所必需的詳細技術資料;詳細的技術資料包括發明創造的目的、新舊技術對比、主要技術特征、實現發明創造目的的具體方案以及能夠說明發明創造目的的附圖。
如果發明人不能繪制圖紙或提供必要的詳細技術資料,可以直接向專利代理人口述,專利代理人可以根據發明人的發明意圖為您完成專利申請的全過程,直至取得專利權。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的程序
委托專利代理機構申請專利壹般要經過以下步驟。
咨詢:
1,確定發明內容是否屬於可專利內容;對於這個咨詢,建議多咨詢幾家公司,對比壹下,確定正確的結論。因為目前很多信息接待員都是拿提成的,有時候為了業務量會出現不恰當的回復咨詢的情況。
2、確定發明內容可以申請哪種專利類型(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簽署代理協議
此時簽訂代理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申請人與專利代理機構之間的權利義務,主要是約束專利代理人對申請人發明創造的內容保密。
技術交底
1.申請人向專利代理人提供有關發明創造的背景資料或者委托檢索相關內容;
2.申請人詳細介紹發明創造的內容,以幫助專利代理人充分理解發明創造的內容。
確定應用程序計劃
在了解發明創造的基礎上,代理人會對專利申請的前景做出初步判斷,建議申請人撤回專利授權可能性不大的申請。這時代理機構會收取少量的咨詢費,大部分申請代理費會返還給申請人。
如果專利授權前景光明,專利代理人會提出明確的申請方案、保護範圍和內容,並在申請人同意的情況下開始準備正式申請。
準備申請文件
1,撰寫專利申請文件;
2.制作申請文件;
3.提交專利申請並獲得專利申請號。
檢查
中國專利局對專利申請文件進行審查,專利代理人在審查過程中進行專利補正、意見答辯和變更。必要時,申請人應配合專利代理人完成上述工作。
審查結論
中國專利局將根據審查結果授權或者駁回審查結論。壹般這個過程的時間外觀設計6個月左右,實用新型10-12個月,發明專利2-4年。隨著專利局審查效率的提高,外觀設計和實用新型的審查授權時間約為4-6個月。
辦理專利登記或者復審請求手續:
專利申請獲得授權的,按照專利授權通知書的要求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專利證書。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提出復審請求。
至此,專利申請流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