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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生效日期

專利權生效的日期是知識產權總局公告以後正式生效,壹般來說,知識產權總局會先對當事人申請的專利進行審查,如果符合規定的話,會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給當事人發放專利權證書,發放了專利權證書的同時會在官方渠道上予以登記,並向社會各界公告。

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專利權公告之日起算,不論公告之日與授權日、發出專利證書之日是否是同壹天。

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由於至少需要經過形式審查,專利的申請日和授權日絕對不可能是同壹天。根據專利法的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雖然發明專利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均自授權公告之日起生效,但權利存續期限卻要向前推算從申請日期開始計算10年或者20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九條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性審查未被駁回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宣傳。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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