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不等於專利證書。只能說明知識產權局已經受理了專利申請。專利證書是專利申請經審查合格,未發現駁回理由,符合授予專利權條件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即國家知識產權局)發給專利申請人的專利證書。這是壹份合法的證明文件。專利證書分為發明專利證書、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和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專利證書是專利局頒發的證明專利權的文件。專利申請經審查批準後,專利局應當作出授予專利權的決定,並頒發專利證書。專利證書主要記載發明創造的專利名稱和專利號、發明人和設計人的姓名、專利權人的姓名和名稱、權利保護範圍、授予專利的時間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三十九條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條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相應的專利證書,並同時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上一篇:專利的重要性?下一篇:自貢知識產權保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