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人是該專利的第壹專利權人,是第壹專利申請人。
2.申請資助的專利或專利申請具有良好的市場應用前景且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
3.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提交專利申請並獲得專利授權。
4.處理時間限制:
(1)中國發明專利申請階段資助或獲得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後的資助,自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際審理或專利授權之日起6個月內,到市政務中心科技局(知識產權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辦理。
(2)PCT申請國際階段資助、外國專利申請資助或者外國(地區)授權的專利資助,應當自PCT申請國際檢索報告郵寄之日、外國專利受理之日或者專利授權之日起12個月內在窗口辦理。
(3)企事業單位年度涉外發明專利申請總量在65438+次年2月31前辦理。
(4)逾期不受理。
5.已經在中國其他地區獲得相同性質專利資助的同壹專利,將不再獲得資助。
6.從國家知識產權局關於規範專利申請的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第45號法令)中所列的非正常專利申請中獲得的專利將不會得到資助。
專利授權申請材料
1.專利資助申請表;
2.證明材料:
(1)中國專利授權:
發明專利申請階段的資助需要提交: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和發明專利申請進入實際審理通知書;
獲得授權專利的授予,需要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
(2)向外國(地區)申請專利授權的,應當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請人公章,同時:
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的通知、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和繳納規定費用的付款憑證;
通過巴黎公約提出的,應當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在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相關支付憑證以及中文譯文。
(3)在外國(地區)獲得授權專利的授予:提交外國專利審查機構出具的受理通知書、授權專利公告首頁、授權證書復印件及中文譯文,並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如果是通過巴黎公約提出的,還需要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在外國申請專利保密審查的意見通知書。
(4)企事業單位提交與國內專利代理機構簽訂的委托合同復印件並加蓋申請人公章;提交PCT國際申請號和國際申請日的通知、PCT申請請求書、國際檢索報告和繳納規定費用的付款憑證;通過巴黎公約方式提交的,應當提交國家知識產權局向外國發出的專利保密審查意見通知書、外國專利審查機構的受理通知書、相關付款憑證及中文譯文。
3.權利人的證明材料:
(1)單位申請資助的,提供企業營業執照或法人登記證或協會登記證(需年檢記錄)及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企業提供稅務機關出具的近三個月納稅證明,機構、社團提供正常經營活動證明,提供權利人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
(2)個人申請資助的,本市居民提供身份證、戶口簿;非本地居民提供身份證和成都市長期居住證。
4.專利權人申請非職務發明授權的,還應當提供其本人在成都開立的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復印件。
5.職務發明專利資助申請人需提供當前合法的財務收據,註明收款人、銀行、賬號等。
6.工商登記變更等其他相關證明材料(據實提供)。
以上材料壹式兩份,按順序裝訂,統壹使用A4紙。申報時,需提供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以備核查。
動詞 (verb的縮寫)報告時限
項目常年申報,分批審核,後補助支持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