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產篩選評估是選擇具有壹定價值和穩定現金流的資產作為證券化對象,如債權資產、房地產抵押貸款等。同時,對這些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其真實價值和可回收性。資產池的形成是將符合壹定標準的資產集中起來形成壹個資產池。通常是將多項性質相近的資產集合在壹起,降低風險,實現風險分散和信息透明。
2.資產包的設計和結構化通過資產包的設計和結構化,將資產劃分為不同級別的證券產品,分別享有不同的收益和風險水平。這通常包括不同種類的證券產品,如優先證券、次級證券和權益證券。資產證券化的審批和登記是對結構化資產包進行審批和登記,以確保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這壹階段通常由相關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批準和監管。
3.發行和交易是指向市場發行註冊證券產品,供投資者購買和交易。通常,這些證券產品將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通過場外交易進行交易。收益分配和回報基於不同證券產品的優先級和權利,按照約定的分配規則進行資產收益分配。投資者根據其持有的證券產品權益持有股份,享受相應的收益。
4.監控和管理是對證券化資產的績效進行監控和管理,包括跟蹤資產的收益和風險,及時調整和管理資產組合,以確保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的穩定。資產證券化涉及多個利益相關者,風險結構復雜。保薦人、投資者和資產管理人都需要進行風險管理,包括監控資產質量、市場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資產證券化的含義
資產證券化是指以基礎資產的未來現金流為基礎,通過結構化設計,發行資產支持證券作為還款支持和信用增級的過程。它是壹種發行由特定資產組合或特定現金流支持的可交易證券的融資形式。資產證券化僅指狹義的資產證券化。
1970以來,美國全國抵押貸款協會首次發行以抵押貸款組合為基礎資產的抵押貸款支持證券。自第壹筆資產證券化交易完成以來,資產證券化逐漸成為壹種廣泛應用的金融創新工具,發展迅速。在此基礎上,衍生出了風險證券化等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