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促使紫砂從業者將實施知識產權保護實行到紫砂創作和經營中。通過實行,促使紫砂創作不斷出新,繁榮發展。
3.逐步完善知識產權制度。在國家知識產權制度框架下,進壹步理順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變知識產權局、工商局、版權局等各職能部門條塊分割的現狀,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效率。
4.結合紫砂藝術的獨特性,紫砂行業應該建立起完善的紫砂創作和經營制度,並結合《知識產權法》,與有關單位和部門研究制定紫砂專利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策措施,加大知識產權保護的執法監督力度,切實保護所有從業者的利益。
5.紫砂行業對於保護知識產權具有其行業的獨特性。應該具備壹手抓知識產權保護,壹手抓創意精神的發揚的這種能力和認識。紫砂行業的大師和學者也應該將保護知識產權和紫砂自身創新有機結合起來,樹立“原創精神為榮、模仿抄襲為恥”的行業新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