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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以來深圳將每年什麽設為人才日

自2017年以來深圳將每年11月1日設為人才日。

長期以來,深圳人才工作的依據主要是各項人才政策,缺少壹個較為全面、效力層級較高、可為統領的地方性法規。人才引進與流動在人才引進與流動方面,條例提出,打破戶籍、地域、身份、學歷、人事關系等制約。

比如,符合條件的人才可以直接申辦入戶,其配偶亦可入戶;吸收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人才進入黨政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經單位同意,可以攜帶科研項目和成果在深圳市範圍內離崗創業。

人才激勵在人才激勵方面,條例提出,鼓勵知識產權證券化,創新知識產權投融資產品,完善知識產權信用擔保制度,促進知識產權價值實現;單位應當按照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指引,制定本單位報酬和獎勵制度或者與科研人員約定獎勵和報酬;建立人才榮譽和獎勵制度。

深圳人才情況如下:

1、應屆生/海外留學生入戶:國內普通高校大專以上畢業的應屆畢業生(壹般畢業兩年內屬於應屆生,部分地區是壹年內如:黑龍江省)以及海外留學生(國外留學取得學士或碩士學位且在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通過學歷學位認證且通過了深圳市留學生留學資格認證的)可以直接“秒批”入戶,無需體檢,無需社保要求,半個月即可完成入戶流程。

2、審批類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深圳人才引進積分入戶是通過對個人學歷層次,職業技能,社保繳納情況,年齡等條件綜合審批,各項條件積分入戶指標累計積分達到100分且年齡在18-45歲之間,可在深圳人才引進系統提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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