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法律政策風險
經歷野蠻生長的階段後,自媒體想要持久、健康、穩定的發展,還需要重視其法律政策風險,主要包括知識產權、隱私保護、內容監管等。
長期以來,自媒體的知識產權保護飽受詬病。需要說明的是,基於促進知識信息的傳播與***享的考慮,我國著作權法規定了傳統媒體也即報刊間轉載摘編的「法定許可制度」,即作品刊登後,除著作權人聲明不得轉載、摘編的外,其他報刊可以轉載或者作為文摘、資料刊登,但應當按照規定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雖然,最高院人民法院曾經嘗試將法定許可制度引入網絡新媒體,但是,在相關司法解釋三易其稿之後,網絡新媒體依然無法適用「法定許可」。因此,在成文法系的中國,自媒體等網絡新媒體轉載內容必須按照「授權-付費」的模式傳播作品。但現實中,大量自媒體內容未經授權肆意轉載權利人作權利保留聲明的內容,嚴重侵害了權利人對其內容的控制權利,擾亂了正常的網絡轉載秩序,突破了法律界限。
另外,自媒體的自主性決定了其在內容的創造與選擇方面具有更多的自由性,壹方面確實促成了大眾創新、萬眾創業的自媒體生態;另壹方面,不可否認,在名譽權/隱私權保護、色情暴力管理等方面存在壹定的法律政策風險。例如,2015 年 11 月萬達起訴「頂尖企業家思維」微信自媒體冒用王健林名義發布題為「王健林:淘寶不死,中國不富,火了電商,死了實體,日本孫正義坐收漁翁之利」的文章,本篇文章在朋友圈廣泛傳播,致使萬達企業名譽受損,萬達以此起訴並向其索賠 1000 萬。當然,我們也看到眾多自媒體平臺逐漸開始重視這方面的法律政策風險,加強自媒體自凈規則體系的建立與執行,不斷強化對隱私權、名譽權的保護,並在內容管控等方面加強平臺自律與行業自律。
內部管理運營風險
很多自媒體最初幾乎都是個體戶模式,逐漸有了變現之後,特別是有了投資進入之後,才快速招兵買馬,由於團隊的擴張速度比較快,經常出現由於管理不善而遭遇危機的情況。
壹是過度依靠某壹個員工的風險。內容運營長期是壹肩挑,從選題、制圖、內容寫作、用戶運營都是壹個編輯完成,並且形成了穩定的個人風格,但是如果該員工突然離職,往往導致自媒體的內容、風格陡然生變,隨之而來的是掉粉、市場影響力急劇下滑,進而對於內容經營往往帶來較大沖擊。
二是合夥人選擇與股份安排的風險,這壹風險主要存在壹些頭部自媒體中,特別是到了融資階段,合夥人之間為持股比例發生爭執而導致賬號暫停運營的情況難免發生。例如 2015 年底,某賬號的兩位創始人因為股權糾紛爭執不下,其中壹位創始人壹怒之下把訂閱號升級為服務號,導致壹周無法更新發布文章,雙方甚至為此對簿公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