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權的行為有:(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發表其作品。(2)、未經合作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單獨創作的作品發表。(3)、沒有參加創作,為謀取個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壹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權利,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壹)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絡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壹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壹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壹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如何舉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涉及知識產權侵權的案件怎樣舉證?(壹)關於證明知識產權權屬的證據1、涉及著作權糾紛的,應提供作品(含未發表的)手稿、原件、原著、創作素材、史料,以及版權證明文件。2、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糾紛的,應提供軟件登記證明文件。3、涉及商標權糾紛的,應提供標註冊證書、續展註冊證書。4、涉及技術成果糾紛的,應提供確認技術成果完成者身份和授予榮譽證書的技術成果文件。5、證明作品系合作創作、科技成果系合作開發的意向書、協議書等書證。6、用以證明知識產權權屬的其他各種證據。(二)技術合同、知識產權許可信用合同,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等合同文本(三)證明侵權人行為的證據1、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的證據;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證據。2、非法使用商標權人註冊商標、擅自制造或者銷售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證據。3、用於證明侵權人侵犯知識產權人合法權益的其他各種證據。
素材的著作權是怎麽界定侵權的法律分析:如果侵害了著作權人的下列人身權或財產權,就屬於著作權侵權。根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壹)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壹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壹千壹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壹千壹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