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品牌發展意義:品牌是企業開拓市場、占領市場的最強有力的武器之壹。站在市場的角度看,品牌是企業的第壹生產力。從產品的角度看,生產的技術、工藝和質量決定和產生產品的價值,而品牌則可以使產品產生更大的附加值,即超價值。
拓展自主品牌可以從企業品牌、區域品牌和國家形象品牌三個層面理解和創建。
1.企業層面企業層次有產品品牌和企業品牌,在本文中將兩者統稱為企業品牌。企業自主品牌首先應強調自主,也就是說產權強調自我擁有、自我控制和自我決策,同時能對品牌所產生的經濟利益進行自主支配和決策。主要有兩方面:對品牌知識產權的控制權和所有權。如果對品牌只有使用權如進行貼牌生產的企業,而其處理權和最終的決策權在他人手中,也就不是真正意義的自主品牌;對品牌產生的經濟收益是否流入企業和與品牌相關的經濟活動能否進行自主決策。我國TCL集團收購德國施耐德電力公司,並繼續使用施耐德品牌,使施耐德成為TCL集團的品牌之壹。這就表明,培育和塑造自主品牌,並非壹定要從頭做起,自我培育。所以說,自主研發是獲得自主品牌的重要途徑但不是唯壹途徑。只要企業有能力將國際知名品牌收購並獲得其所有權,這種品牌就是自主品牌。在市場上,消費者最終關註的是品牌給其帶來的價值。顧客忠誠主要來自於品牌,而不是品牌的所有者。從這種意義上說,企業擁有品牌比創建品牌更為重要。培育和塑造自主品牌,考驗的是企業運籌和整合資源的能力。而對於品牌是如何獲得,所獲取的途徑是自主研發還是購買並不是重點,關鍵是看該品牌的所有權是否歸我國企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