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塔斯曼制作媒體內容、提供媒體服務並銷售媒體產品。我們的內容來自歐洲最大的電視廣播集團——RTL 集團;全球最大的圖書出版集團——蘭登書屋;歐洲最大的雜誌出版公司——古納雅爾;BMG(貝塔斯曼音樂集團),包括Sony BMG音樂娛樂和BMG音樂發行公司。歐唯特提供媒體服務,而貝塔斯曼直接集團通過俱樂部和在線業務銷售媒體產品和服務,在全球市場中遙遙領先。
Structure
Bertelsmann produces, serves and markets media. Our content is contributed by RTL Group, the No. 1 European broadcaster; Random House, the world's largest book-publishing group; Gruner + Jahr, Europe's biggest magazine publisher; and BMG, the division which holds the joint venture stake in Sony BMG Music Entertainment, the second-largest music company worldwide. Arvato provides media and communication services, while Direct Group is the global market leader in media distribution through clubs and on the Internet.
事實和數據 :
業務範圍
廣播電視;圖書出版;雜誌報紙出版;音樂唱片及發行;印
刷媒體服務;圖書和音樂俱樂部
集團成員
RTL集團(盧森堡),蘭登書屋(紐約),古納雅爾(漢堡),BMG (紐約),歐唯特 (居特斯洛),直接集團(居特斯洛)
管理層
岡特·蒂倫(主席兼首席執行官)
托馬斯·瑞博 (首席財務官,BMG主席)
康伯恩(古納雅爾)
彼得·奧爾森(蘭登書屋)
哈特穆·奧斯特洛夫斯基(歐唯特)
埃瓦爾德·瓦爾根巴赫(直接集團)
哥哈德·蔡勒(RTL集團)
總部
貝塔斯曼集團
卡爾貝塔斯曼大街270號
33311 居特斯洛
德國
股東
股東:貝塔斯曼基金會 (76.9%),摩恩家族(23.1%)
分布國家
貝塔斯曼經營機構遍布全球63個國家
員工人數
97,132 (截至2006年12月31日)
收入狀況*
193 億歐元
收入狀況(按業務分類):
RTL集團:28.3%;蘭登書屋:9.8%
古納雅爾:14.4%;BMG:10.1%
歐唯特:23.0;直接集團:13.4%
收入狀況(按地區分類):
美國:19.7%;德國:30.6%
歐洲(除德國外):44.1%
其他國家:5.6%
*收入數據取自2006財年
市場地位
貝塔斯曼是全球最國際化的傳媒集團
貝塔斯曼的企業責任
貝塔斯曼企業精神是在公司章程的基礎上制定的,它體現了貝塔斯曼全體員工、管理人員和股東的目標及基本價值觀。我們的管理人員有責任將此加以推廣,並以身作則。貝塔斯曼企業精神反映了全體成員當前的壹致意願,也必將在實踐中得到評估、修正和改進。
我們的使命
貝塔斯曼作為壹家國際傳媒集團,通過提供信息、娛樂和媒體服務,來豐富人們的日常生活。我們立誌為社會的發展做出貢獻,努力成為同行業中的佼佼者,並實現相應的資本回報以確保業務的可持續增長。我們的業務重點是內容創新和客戶關系。我們也著力為員工創造公正、積極的工作環境,並致力於公司的持續發展。
我們的核心價值觀
夥伴關系
貝塔斯曼企業文化的基礎建立於員工和企業間互利互惠的夥伴關系上。那些主動積極並認同企業價值觀的員工是貝塔斯曼保證質量、效率、創造力、和發展的動力。夥伴關系的特點是相互信任、尊重和授權,給於員工充分的自主權以發揮所長,員工能夠獲得全面的信息,參與決策並且***享公司成功的喜悅。我們致力於員工的職業發展,並謀求長期的工作機會。
企業家精神
分權經營的原則是貝塔斯曼管理指導思想的核心。它使得員工能夠靈活地開展工作,負有責任感,創造高效率並自主地經營業務。具有企業家精神的管理人員來經營貝塔斯曼的各個業務:他們享有充分的獨立性,並對其公司的業績全權負責。我們各個業務的領導者不僅關心其所在公司的利益,同時有義務兼顧集團的整體利益。
創作自由
我們為在所有我們業務領域內的藝術家、作家等有創作天賦的人士創建壹個人才家園。幫助他們在創作與商業方面取得雙重成功。在全球範圍內我們致力於保護知識產權,提倡藝術自由和思想自由、維護民主與人權、尊重傳統和文化價值。因此,我們宣傳的內容反映了相當廣泛的觀點和意見。從客戶的需求和利益出發,不斷改進和創新是我們在媒體服務和內容領域取得成功的基石。
社會義務
貝塔斯曼管理公司(Bertelsmann Verwaltungsgesellschaft; BVG)掌握著絕大多數的投票權,這保證了貝塔斯曼作為公司實體的獨立性和業務的持續發展。我們的股東認為財產的擁有權附帶著對社會的義務。他們堅信,在市場經濟環境中,企業的合法性來源於其對社會作出的寶貴貢獻。(大多數貝塔斯曼股份所投入的)貝塔斯曼基
金會的工作亦受該項原則的指導。我們各項業務的經營嚴格遵守法律,遵循良好的商業道德規範,並積極為社會和環境事業造福。
我們的承諾
我們希望所有貝塔斯曼的員工、管理人員和股東致力於公司使命與核心價值觀的實現。
該企業品牌在世界品牌實驗室(World Brand Lab)編制的2006年度《世界品牌500強》排行榜中名列第二百三十六。該企業在2007年度《財富》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名中名列第二百八十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