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住址: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合法擁有或授權給乙方的影視作品相關著作權的許可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壹條:授權內容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名為_ _ _ _ _ _ _ _ _的影視作品的相關著作權。
第2條:聲明和承諾
1.雙方擁有充分的權利或授權,足以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甲方承諾有權允許乙方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約定的方式使用合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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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約定的宣傳資料權。如果侵犯了乙方合理使用本協議的權利
第三方擁有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返還合作項目對應的許可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所遭受的損失。
2.雙方的授權代表已被充分授權代表他們簽署本協議。
3.雙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並未違反任何
第三方的合法權益。
4.在本協議簽署或履行期間,任何壹方如發現另壹方違反或不具備上述聲明和保證的資格,有權書面通知另壹方在不違反合同的情況下解除本協議,本協議項下約定的授權將立即終止。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對守約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三。授權項目
1.甲方同意將信息網絡傳播權、廣播權、放映權等非排他性的版權產權授予乙方..(本協議項下的版權產權是指以電視機、電腦、手機、地鐵站臺、車載視頻媒體為接收終端,在授權平臺上以視頻點播、定期直播、重播等方式向公眾提供合作節目,使公眾在其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合作節目的權利。)
2.甲方同意向乙方及乙方權利受讓方提供合作節目的鮮花、預告、故事大綱、劇照、海報、明星形象、影視插曲等宣傳資料(以下簡稱宣傳資料),用於本協議約定的合作節目的各種宣傳。
第4條:授權的性質
1.合作程序的授權性質是不可撤銷的非排他性使用權,乙方有權進行轉許可或再許可。
2.甲方同意乙方有權許可或再許可乙方的合作企業或其同行在本協議項下制作合作節目的權利。
3.本協議項下的授權播放平臺為乙方及乙方擁有從屬許可或分授權的合作企業..
第五條授權範圍許可使用的地理範圍:全國。
第六條:合同期限
1.許可期限: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2.協議到期,雙方無異議的,視為自動續簽_ _ _ _ _ _ _ _ _年。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不遲於授權期開始前15日向乙方提供合作節目媒體,並確保合作節目媒體的質量符合播出標準。如甲方提供的合作節目媒體存在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甲方應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及時更換,且不得影響合作節目在線播出。
2.在簽署本協議的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項目的版權文件:
(1)甲方提供合作方案詳情(即導演、編劇、主要演員、劇情梗概、人物介紹)。如甲方為公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通過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2)甲方對合作節目著作權的相關權利證明:該合作節目的所有制作者出具的同意放棄其在該合作節目中的權利的聲明,或該合作節目的著作權屬於甲方的權利聲明,或證明甲方有權在互聯網上傳播合作節目信息的其他文件;如果上述相關文件不是原件,甲方應提供上述相關權利證明文件的復印件並加蓋公章。甲方保證其出具的上述權利證明文件合法有效。
(3)甲方應就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授權事項向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原件。
3.在本協議授權期內,為推廣合作項目,甲方應在授權期開始前_ _ _天向乙方提供合作項目的宣傳資料。
4.甲方應根據中國法律自行繳納相關稅費。
第八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果乙方通過使用甲方授權的合作程序產生收入,乙方同意在合作程序產生的收入中扣除應付給乙方合作企業的費用和各種成本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收入的_ _ _ _ _%作為本協議項下的授權費。
2.乙方同意並確認,宣傳資料僅用於宣傳本協議項下的合作項目,不得用於其他目的。
3.乙方及其合作播出機構有權根據播出頻道的需要對合作節目進行適當修改。
4.乙方應根據中國法律繳納與其自身經營相關的稅費。
第九條:保密義務和知識產權
1.甲乙雙方應對通過本協議的簽署和履行、工作接觸及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對方的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協議規定的目的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您不得擅自使用、復制或協助第三方使用對方的商標、標誌、商業信息、技術及其他資料。
3.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的解除、終止或撤銷而失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壹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壹條: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如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2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由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予以明確。
2.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 _ _ _ _ _ _ _電話:_ _ _ _ _ _ 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