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是個建築工程糾紛的仲裁案件,細節不披露了,因為案情實在很復雜,三兩句說不清楚。輸的原因總結出來就是就是因為我對仲裁和建築工程糾紛都不熟悉,為了錢接了不該接的案子,犯了兩個錯誤,壹是在仲裁員的選擇上太疏忽,二是因為對建築工程不熟悉實體問題舉證上有壹個重大遺漏,案子敗訴後很老實的跟客戶承認了錯誤,本來說律師費退回去,客戶也沒要,但是這個優質客戶,就這麽做沒了。
算是汲取教訓吧,後來不熟悉的領域壹律不接單了。打個比方說,就在寫這個答案的時候,有同學找我,說他爸爸的養豬場遇到拆遷了要跟政府談賠償還要起訴,讓我幫他弄,我都沒說什麽呢,律師費就先打了10萬,還說處理完根據結果再另付,農民盆友就是這麽樸實,雖然心在滴血,但是也只能拒絕。
也是沒辦法,客戶的需求太多元了,自從轉做訴訟後,知識產權,勞動爭議,民間借貸,交通事故,婚姻繼承,房產糾紛,建築工程,承包經營權,刑事案件,行政訴訟,股權糾紛,信訪投訴,反不正當競爭,融資融券糾紛,發票糾這些類型的案子我都遇到過,這都沒列舉完,比做非訴有趣多了,但是再有心再勤勉也不可能都懂,取舍是必然的結果。
說到這再多說幾句,其實做非訴也存在這方面的問題,比如我有個客戶做海外移民和海外房產銷售的,長期需要律師做客戶簽名的見證,壹單1000到5000律師費,時不時的就能有個幾十甚至上百單,但是不能保證所有的客戶都當著律師的面簽字,這種業務該不該接呢?
還有做銀團貸款的有上市項目做不做,做abs的有新三板業務做不做,做國企改制的發債業務接不接等等。
有些大所會用內部合作的方式解決這個問題,但是說到律所裏的合夥人互相撬生意這事,那真是好多八卦。合夥人層面的業務分享還是更講私人合作,真正的公司制在這個行業還任重道遠。
律師早期比較難熬,這個階段做萬金油律師是很正常的,這類律師也有他存在的必須性,但是跨過生存的瓶頸後就應該開始找定位,這時要思考取舍的問題了,不過也不是壹蹴而就的,慢慢摸索吧!我也在摸索中。
第二個案子比較簡單,代表賣方向買方追討設備尾款,合同約定收貨且驗收合格後三十日付尾款,有完備的送貨和驗收憑證,沒有質量問題。被告是遙遠東北壹家石油行業的公司,立案時因為約定了管轄的原因原告住所地法院不受理,去東北結果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也不受理,理由是他們那裏的石油行業公司統壹由石油法院管轄,於是我知道了我國在海事,鐵路和軍事的專門法院外還有個石油法院體系,最終石油法院受理的,開庭時被告答辯的理由是產品保修期未滿不能確定有沒質量問題,所以尾款應在十年保修期滿後支付,然後法院按被告答辯意見判決了……這個案子我只能說漲見識了,還是我實習的時候辦的案子,這麽多年了仍記憶猶新!
到目前為止,除了兩個有特殊原因的案子,以及在簽合同前就明確告訴當事人很大可能會輸的情況外,還沒輸過。
同時也很心虛的說,法官的內心像大海壹樣深邃,無法預測。不管有多有把握贏,不管打了多少個案子,到了法官通知領判決書的那天,我的心都會忐忑得砰砰砰的跳,直到看到判決書為止才能安定下來。每當這天到來,我就很想轉行,等待審判的感覺太紮心了。
秘訣就是,謹慎接案,沒把握的案子不接,沒把握但是接的案子直接告訴當事人沒把握,做人要誠實。
那有沒萬壹的情況,有,所以有空的時候我來說說那兩個特殊的輸的死慘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