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律類。法學學科包括法學、政治學、社會學、民族學、馬克思主義理論、公安學六大類。其中,法學專業包括1個基礎專業(法學)和2個特色專業(知識產權與監獄學),即這裏的法學專業包括法學、知識產權與監獄學三個專業。
3.招生計劃。從高校招生的角度來說,有些高校會按照專業類別招生,但並不是和專業目錄嚴格統壹,而是指法學類別下的壹組專業,並會註明具體指哪些專業。比如招生計劃顯示:“法學(含法學、知識產權、政治學、行政學、社會工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看到,這裏的“法學”實際上是指壹般的法學範疇,括號中的“法學”是指具體的法學專業;《政治學、行政學》屬於政治學,不是法學;“社會工作”屬於社會學,不屬於法學。
4.培養模式與畢業政策。誌願填報時要看清高校的招生培養模式:是否大類培養,分專業轉專業的政策。在大類培養模式下,無論招生是按大類錄取還是分專業錄取,都是學校統壹培養,通常在大二期末分指定專業;如果不是大規模招生,誌願填報時需要慎重選擇專業填報。如果想轉其他專業,就得了解所在大學的轉專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