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何時舉行?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定於2009年12月5日至6日舉行。
2、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有哪些考點?
答:全國有15個考點,這15個考點城市是:北京市、沈陽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濟南市、鄭州市、武漢市、長沙市、廣州市、重慶市、昆明市、西安市、烏魯木齊市。
報考人員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考點,報名並參加考試。
3、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報名方式有哪幾種?
答:報名方式分為現場報名、信函報名和網上報名。
現場報名的,應當在報名時間內,由本人持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到其所選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置的報名地點報名並接受查驗。
信函報名的,應當在報名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郵寄到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並於2009年12月2日至12月4日持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到其所選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置的報名地點接受查驗。
選擇在沈陽市、濟南市以及廣州市參加考試的報名人員可以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的應當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網址為:)進行網上報名,並在報名時間內持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到其所選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置的報名地點接受查驗。
4、問:選擇采用網上報名加現場確認的報名方式有哪些註意事項?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選擇在沈陽、濟南和廣州三個考點進行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需要註意的是,上述這三個考點同時也接受現場報名和信函報名。但為了提高效率,減少等待時間,建議有條件上網的報考人員提前在網上完成報名手續,並預約去現場查驗證件的時間,在預約時間內持身份證件、工作證明、學歷證書原件到其所選考點所在地的省(區、市)知識產權局設置的報名地點接受查驗。此外,在北京市參加考試的報考人員也可以選擇登錄北京市知識產權局的政府網站查看北京考點如何進行報名。
5、問: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何時報名?
答: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
6、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麽?
答: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並且具備下列條件的中國公民,可以報名參加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
(1)十八周歲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或者具有同等學力;
(3)熟悉專利法和有關的法律知識;
(4)從事過兩年以上科學技術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專業畢業是指取得國家承認的理工科大專以上學歷,並獲得畢業文憑。
7、問:報名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以下報名材料:
(1)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工作證明原件;
(5)本人近期壹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6)考試報名費。
註意,選擇在沈陽、濟南和廣州參加考試並進行了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需將證件原件掃描,然後在報名時上傳,現場確認時需攜帶證件原件。
8、問:如何獲取報名表?
答:報考人員可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下載報名表(網址為:)。
9、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包括哪些考試科目?具體考試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試科目及考試時間:
專利法律知識:12月5日上午9∶00—11∶00;
相關法律知識:12月5日下午2∶00—4∶00;
專利代理實務:12月6日上午9∶00—13∶00。
10、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采用何種方式進行?
答:考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兩門科目采用填塗機讀答題卡方式,滿分分別為150分、100分;專利代理實務科目采用論述答題和實際撰寫方式,滿分為150分。
11、問:2009年考試指南與2007年考試指南內容相比有變化嗎?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與《2007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指南》內容變化較大,主要原因是《專利法》進行了較大修訂。
12、問: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否舉辦考前培訓?
答:國家知識產權局不舉辦考前培訓班,培訓舉辦單位不得以國家知識產權局名義組織、舉辦培訓班或進行相關宣傳。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考前培訓工作將繼續發揮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地方知識產權局、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等各方面的積極性。培訓的授課時間、培訓內容、授課教師、收費標準等均由培訓舉辦單位自行決定。
13、問:本次考試的考試範圍,以哪些法律法規為準?
答:本次考試中,專利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科目所涉及的知識點均應當以考試日期前最新公布並施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包括《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條例》、《審查指南》以及我局公布的其他規範性文件。報考人員應當密切關註《中華人民***和國專利法實施條例》和《審查指南》的修訂進程,並以修訂後公布施行的內容為準進行備考。此外,相關法律知識科目所涉及的知識點均應當以2009年6月1日之前公布並施行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4、問:此次考試的合格成績記錄方式有哪些改變?
答:本次考試開始試行國家知識產權局第壹四七號公告確定的考試改革方案,在合格分數線的確定和合格成績的有效記錄周期上進行了重大改革。考試科目仍然由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和專利代理實務三部分組成,不同的是,采用專利法律知識和相關法律知識總和(稱為“法律知識”部分)確定壹個合格分數線,專利代理實務(稱為“代理實務”部分)單獨確定壹個合格分數線,每年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根據專利工作的實際需要和當年試題的難易程度,分別確定法律知識部分和代理實務部分的合格分數線。如果應試人員的法律知識部分和代理實務部分的考試成績均高於該部分當年的合格分數線,則認為通過了當年的考試。如果上述兩部分只有壹部分成績高於該部分當年的合格分數線,則由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發出該部分考試合格成績單,成績合格的記錄自當年起三年內有效。應試人員需在首次被記錄有合格成績接下來的兩年內對不合格的部分進行補考,如果沒能在兩年內通過該部分的考試,則再次參加考試時將重新計算合格成績記錄周期。
15、問:如何確定錄取比例?
答:按照實際需要確定錄取比例。
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根據專利工作的實際需要,按照總成績和專利代理實務單科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經充分討論確定錄取比例。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由我局、國務院有關部委、中華全國專利代理人協會、專利代理機構等方面的代表組成。
16、問: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如何發放?
答: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成績通知單、合格通知書以及合格人員的專利代理人資格證書由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辦公室統壹制作,由各考點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知識產權局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發放。
17、問:考生如何查詢考試成績?
答:專利代理人考核委員會確定考試合格分數線之後,考核委員會辦公室將在國家知識產權局政府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並向各考點發放考試成績單。考生可以首先在網站上查閱自己的考試成績。
18、問: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何時報名?如何領取準考證?
答: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報名參加2009年全國專利代理人資格考試的,除下述規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發布的國家知識產權局第101號公告的有關規定辦理:
(壹)報名時間為2009年6月22日至7月17日;
(二)獲準參加考試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報考人員應當於2009年12月4日前往廣州考點報到,繳納報名費,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