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買新房辦不到產權證?
1.開發商以各種理由沒有辦理不動產產權證。
在日常生活中,妳可能經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開發商由於自身資料不全或資金不足,導致房產證辦理延遲。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業主可以維權,要求開發商盡快辦理不動產產權證,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銀行扣押不動產產權證,貸款還清後才能取回。
也有辦理了產權證,但因為是抵押貸款,所以辦理了產權證後銀行會作為抵押物留存,直到購房者還清房貸後才歸還產權。實際上,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只有還清貸款後才能拿到產權證。
房產證和不動產證有什麽區別?
1,證書名稱不同。
換了新證的人都知道,舊房產證的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權屬證書。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2.制作人不壹樣。
舊房產證的監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新版不動產權證書的監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土資源部。
3.認股權證有不同的號碼。
壹般來說,舊房產證包括兩個號碼,即房屋登記和房屋所有權證號。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包括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數。當然,不動產權證書也有兩個號碼。
這裏插壹點知識普及:每個房產單元都有唯壹的編碼。即相當於證書記載的不動產在全國範圍內唯壹的“身份證號”,可以通過不動產單元號鎖定不動產信息。
4.證詞不壹樣。
房產證的發證聲明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為保護房屋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經所有權人核實,對本證所列房地產,特發此證。
不動產權屬證書的出具證言為: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為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經審查核實,特向本證所列不動產權利人頒發此證。
5、標註不同的產權信息。
壹般來說,房產證的文本需要註明房屋所有人、房屋情況、房屋位置、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土地狀況。其中,住房情況還需要寫明總層數、建築面積(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等。
此外,土地狀況需要明確房產所依附的土地編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土地的使用年限等。可以說信息非常復雜。
不動產權證書只需在正文中註明權利人、* *信息、位置、不動產單元號、權利類型、權利性質、用途、使用期限等權利即可。內容很簡潔。
6.使用壽命信息不壹樣。
《房產證》對房價和房屋使用年限采取回避態度,而新房產證明確規定了使用年限。在新的不動產權證書中,有壹個“使用期限”,實際上是指土地使用權和海域使用權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