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質量糾紛的原因有哪些?
從責任的角度,民法典規定了產品侵權責任的相關條款。相應地,在關於民事案由的規定中,產品責任糾紛被規定在侵權責任案由中;同時將產品責任糾紛細分為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和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
第壹類案由包括:人格權糾紛、婚姻家庭繼承糾紛、財產權糾紛、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糾紛、知識產權糾紛和競爭糾紛、勞動爭議和人事爭議、海事糾紛、與公司有關的民事糾紛、證券、保險、票據、侵權責任糾紛、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等,且絕大部分。產品質量糾紛的原因主要有產品生產者責任糾紛、產品銷售者責任糾紛和產品運輸者責任糾紛,法院審理此類案件必須有明確的案由。
二、產品質量糾紛案件有哪些特點?
1,物體的普遍性。此類糾紛涉及的對象包括普通日用商品、食品、藥品、大宗商品、奢侈品等產品類型,其中典型且多發的糾紛包括汽車等大宗消費品、空調、熱水器等家用電器、保健食品和藥品、珠寶玉石交易等。產品責任糾紛的多樣性和與民生相關的特點。
2.責任主體的多重性。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運輸者和倉儲者都可能是責任主體。同時,為了充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法律還賦予了消費者向生產者和銷售者雙方要求賠償的權利。對此類糾紛負責的主體可能是多重的。
3.損害後果的復雜性。實踐中,產品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害往往不是單壹的,除了產品本身和其他財產損害外,還可能造成人的安全健康等人身傷害,結果甚至可能造成精神損害。這種爭端的損害後果是復雜的。
綜上所述,如果消費者想起訴商家產品質量糾紛,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交訴訟。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在產品質量糾紛中,案由主要是生產者、運輸者和銷售者之間的產品責任糾紛。如果消費者對被告沒有把握,可以將產品生產者和銷售者壹並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