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律師資格考試需要什麽條件
符合報考條件(按照《律師資格考試辦法》執行)的勞動者持本人的身份證明、學歷證明(要帶原件並準備復印件)和本人近期壹寸免冠照片(三張),到所在地司法行政機關報名。
律考的通過率相對較低,所以考前壹定要根據考點進行系統的歸納,復習。對重難點進行反復練習,加強對知識的理解。
律師資格證是申請律師執業,從事律師職業的資格憑證。通過國家統壹的考試或考核獲得。2002年後,該證書由法律職業資格證代替。
現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資格證即視為獲得律師職業資格、律師從業資格、律師資格等。但國家對律師實行職業資格和執業資格雙證管理,若想以律師身份從事法律工作仍需獲得律師執業證書或律師工作證書。
分為ABC三個等級。A證是本科(任何專業,但是黨校本科學歷除外)學歷報名並通過全國線;B證是法律專科學歷報名並通過全國線;C證是法律專科報名並通過照顧地區(貧困縣和少數民族地區)線。A證可以在全國使用,B、C證可以在當地使用。
如果妳只是取得了B證或者C證,但是想在全國執業,則可以先通過自考(非在校)或者成考(在校)拿到本科學歷,然後重新參加司法考試,通過全國線。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壹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執業證,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1)參加律考條件擴展閱讀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法律職業道德與職業責任;考試時間:8:30-11:30。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考試時間:14:00-17:00。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考試時間:8:30-11:30。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司法文書、論述。包括:試卷壹、二、三所列科目。考試時間:14:00-17:30。
⑵ 參加司法考試的條件
報考指南
我國實行司考資格與律師執業相分離制度,通過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師資格,要想做律師,還須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書。根據《律師法》,申請頒發律師執業證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我國憲法;
(2)具有律師資格;
(3)在律師事務所實習滿壹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律師執業證書: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
初任法官采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從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並且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人民法院的院長、副院長應當從法官或者其他具備法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
初任檢察官采用嚴格考核的辦法,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從通過國家統壹司法考試取得資格,並且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人民檢察院的檢察長、副檢察長應當從檢察官或者其他具備檢察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提出人選。
1、什麽是司法考試?
國家司法考試是國家統壹組織的從事特定法律職業的資格考試。
初任法官、初任檢察官和取得律師資格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2、司法考試報名時間、考試時間?
(壹)國家司法考試每年舉行壹次。08年四川地震災區延期考試時間為11月15日、16日。
2009年司法考試時間預計為9月第三個周末。
(二)報名時間
1.國家司法考試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中旬。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可在上述期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legalinfo.gov.cn)進行網上預報名。各地是否實行網上預報名,由省壹級司法行政機關確定並公告。
2.國家司法考試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初。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須在上述期間內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確認;不實行網上預報名地區的報名人員應當在上述期間內,由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現場報名。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學習地報名。戶籍在放寬地區的法律專業專科畢業學歷人員,在非放寬地區或其他放寬地區報名、考試的,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申領《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可以根據本地區報名工作的實際需要,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確定具體的現場報名時間,並向社會公布。
3、司法考試的主要內容
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的能力。
國家司法考試的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
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方式。考試分為四份試卷,每份試卷分值為150分,四卷總分為600分。試卷壹、試卷二、試卷三為機讀式選擇試題,試卷四為筆答式實例(案例)分析試題(含法律文書寫作)。
各卷的具體科目為:
試卷壹:綜合知識。包括:法理學、憲法、法制史、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
試卷二: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試卷四:實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學、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4、試題參考答案異議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命題範圍以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
為確保國家司法考試公平、公正,進壹步增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透明度,國家司法考試結束後,司法部將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試題及參考答案。
5、報名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或者高等院校其他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依據《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電〔2002〕第2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 *** 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的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院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前述高等院校,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高等教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是指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其中包括高等職業學校和成人高等學校。
普通高等學校下壹年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當年國家司法考試。
補充: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的;
(3)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
(4)依照《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十八條的規定,被處以2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的;或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3.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以及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6、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有關事宜
1.在香港和澳門考區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考生,報名方式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
(1)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初;現場報名時間為7月初。
報名人員應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附後)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後,按照本考區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到報名處辦理審核確認。
沒有在網上預報名的報考人員,也可以按照本考區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到報名處辦理報名手續。
香港、澳門考區報名處地址和受理報名時間是:
國家司法考試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處設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在地。地址為:香港九龍新蒲崗爵祿街17號3樓。
國家司法考試澳門特別行政區報名處設在澳門法務局。地址為: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行政大樓十九樓。
(2)在內地報名參加考試的香港和澳門居民可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後,按照本地區規定的現場報名時間、地點到報名現場進行審核確認。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也可以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2.香港、澳門居民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司法考試(港澳)報名表壹式兩份。
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國家司法考試(港澳)報名表》並簽署本人承諾,在報名現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本人報名表,進行審核確認;也可以直接在報名現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助填寫報名表,核對簽字後,提交審驗。
(2)身份證件及經過公證後的復印件壹份。
a.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特別行政區護照或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b.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非永久性居民報名時需提交:香港、澳門居民身份證和香港、澳門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
不能提交特別行政區護照、來往內地通行證(回鄉證)的,應提交由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機關出具的未放棄中國國籍的相關證明(香港居民亦可提交根據香港法例第十壹章《宣誓及聲明條例》作出的證明未申請放棄中國國籍的法定聲明)。
c.曾經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香港、澳門居民,已經由香港、澳門公證人公證過的同壹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可免於重新進行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的公證。在報名時,本人應提交已經公證過的同壹有效身份證或身份證明復印件,同時作出身份證明內容未發生變更的書面承諾。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經公證後的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3)學歷(學位)證書及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壹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香港、澳門的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和認證書,並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復印件交報名處留存。
(4)本人近期同壹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5)報名費用由承辦報名考試的機構在發布的具體報名辦法中規定。
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報名處審驗後受理報名。
3.考試地點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的人員,應在香港考區參加考試。
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報名的人員,應在澳門考區參加考試。
在內地報名的港澳居民,應在內地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4.臺灣地區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政策
(1)報名方式、時間與地點
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方式為:網上預報名和現場報名。網上預報名時間為6月中旬;未進行網上預報名的,也可以直接到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1)在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網址附後),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後,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報名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2)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臺灣居民報名參加考試的,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隨後,按照香港或澳門考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報考人員可閱讀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對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具體事項公告,獲取相關信息。
3)為方便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外國的臺灣居民來大陸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在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廈門市專門設立報考點,負責辦理臺灣居民的報名和考試工作。報考人員須自行選擇和確定以上報考地點,登錄司法部網站在臺灣居民預報名通道進行網上預報名,並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2)報名材料
臺灣居民在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壹式兩份。
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下載後簽署本人承諾提交給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審驗;也可以在報名現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具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進行確認;還可以直接在報名現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助填寫報名表,核對簽字後,提交審驗。
2)有效身份證明。
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和臺灣居民身份證;
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復印件的,須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
受理報名的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要求報名人同時提交其他有關證明。
報名時,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3)學歷(學位)證書。持港、澳、臺地區或外國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復印件各壹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臺灣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和認證書,並作出相關承諾。
上述證書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復印件由報名處留存。
4)在香港和澳門考區報名的,須提交本人近期同壹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5)報名費用。
以上報名材料經報名處審驗後真實、齊全的,受理報名。
(3)考試地點
1.在大陸報名的臺灣居民,應在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場參加考試;
2.在香港或澳門報名的臺灣居民,應在香港或澳門考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本地考場參加考試。
(4)考試準備
在大陸設置的報名處報名後,經復審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按照當地準考證管理方式發放國家司法考試準考證香港和澳門考區不實行主、副證管理方式。
報名處發放準考證時,將向報名人員提供應試規則等相關材料。報名人員應提前認真閱讀、知悉。
《國家司法考試大綱》及考試輔導用書,可在書店購買或網上訂購。網上訂購可查詢出版社網站,網址:lawpress.cn.
(5)學歷(學位)認證
報名人員如持港、澳、臺地區或者外國高等院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前辦理好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具體辦理方法,參見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提供的詳情。
7、報名材料與程序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
為方便報名,提高效率,報名人員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報名表,並按照填表說明和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後,在報名時提交審驗;不能提前下載和填寫報名表的人員,可直接在報名點領取並填寫報名表;已網上預報名的人員,可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報名表,也可不另外提交報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持港澳臺地區和外國高等院校學歷的人員報名時,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4.本人近期同壹底片1寸彩色免冠證件用照片3張。
具備條件的地方,可以在報名時采用數碼照相的方式攝取照片。
5.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交納報名費。
上述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經審驗符合報名條件的,由司法行政機關發給準考證。
8、考試成績與資格授予
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壹評卷。評卷工作結束後,考試成績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的規定,國家司法考試的通過數額及合格分數線,待考試結束後,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公布。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壹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合格並獲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擔任法官、檢察官和取得律師執業證,應當符合《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規定的其他條件。
附件:
1、臺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幹規定
2、臺灣居民參加08年司法考試具體事項公告
3、港澳居民參加08年司法考試具體事項公告
4、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2007年)
⑶ 參加律師執業資格證考試的報考條件是什麽
1、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六省比照實施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的縣(縣級市、區)(不屬於國家或者省扶貧開發重點的縣級市、區除外);內蒙古、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西部九省、自治區所轄縣(市、區);重慶、陜西省(市)所轄縣(包括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級市、區和享受民族自治地方政策的縣級市、區); *** 自治區所轄市、地區、縣、縣級市、市轄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法律專業專科學歷。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政策的適用以戶籍為準,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司法部關於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意見》(司發通[2007]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部六省比照實施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和西部大開發有關政策範圍的通知》(國辦函[2007]2號))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學校下壹年度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公證員執業證的; (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 (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3.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或者已經取得B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但尚未取得高等學校本科以上畢業學歷的人員,不得再次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取得從業資格證後辦理實習證,實習滿壹年符合條件後,即可取得律師證。
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查看具體情況。
⑷ 參加司法考試需要什麽條件
1、具備全日制復普通高等學校法制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特別提示:第二十二條規定:“本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⑸ 2020司法考試報名條件是什麽
2020年司法考試報名條件還未公布,可以參考2019年司法考試報名條件,2019年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轄自治縣(旗),各自治區所轄縣(旗),各自治州所轄縣;國務院審批確定的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所轄縣(縣級市、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縣級市、區)(重慶市的10個重點縣、區除外);
新疆 *** 爾自治區所轄的縣級市、區(烏魯木齊市所轄的區除外);黑龍江省大小興安嶺地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學歷。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下同)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19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5)參加律考條件擴展閱讀: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網站查詢或認證。
3、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4、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壹使用照片。
5、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並對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它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19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19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兩卷。分為試卷壹、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中華人民***和國司法部-2019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