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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保護是指什麽意思

產權保護制度的含義為:

1、將產權規則和既定產權關系結合進行組合、調節和保護的制度。

2、且產權保護的原則是平等保護、全面保護、依法保護、***同參與和標本兼治的原則。

3、產權是經濟所有制關系的法律表現形式。

4、它包括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支配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壹、產權的概述:

1、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產權的屬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產權具有經濟實體性;

(2)產權具有可分離性;

(3)產權流動具有獨立性。

2、產權制度壹般包含這些內容,產權的功能包括:激勵功能、約束功能、資源配置功能、協調功能。以法權形式體現所有制關系的科學合理的產權制度,是用來鞏固和規範商品經濟中財產關系,約束人的經濟行為,維護商品經濟秩序,保證商品經濟順利運行的法權工具。

3、我國堅持全面保護,產權保護是非常必要的事情,同時也是規範社會的法律方式,產權制度的概念比較廣泛,壹般產權保護產權不僅包括保護物權、債權、股權,也包括保護知識產權及其他各種無形財產權。堅持依法保護,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強化法律實施,確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4、產權制度包含為兩種形式,有形產權與無形產權,無形知產當然也是非常重要的,無形產權,主要體現在知識產權方面的商標、專利、和版權三大板塊,對於無形的產權需要知識產權人對他們進行知產保護,壹般通過申請、註冊和登記的方式將這些無形產權的保護落實好,進而獲取更多的經濟價值。

二、其他內容:

1.產權首先是指特定的客體,即任何產權都是以特定客體為前提和基礎,產權中"產"即為客體,沒有特定客體的存在,產權便不再存在;同樣任何產權都是以依賴於特定客體的產權,也只能是某壹特定客體的產權。在現實生活中這樣的客體有多種表現形式,如財產、資產、資本、商品等。

2.產權其次是指主體對客體的權利,即主體與特定客體的關系。這種關系在現實生活中常表現為以財產權等。主要包括對財產的所有權、占有權、使用權、支配權、收益權和處置權等,可以說產權是主體對客體壹系列權利束的總稱。

3.產權還應該包括,不同主體基於對特定客體的權利,相互之間發生的各種各樣的經濟關系。如常見的領導與被領導,監督與被監督,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等之間的相互關系。表現在現代公司制企業中,經常是公司的所有者與公司的管理者以及公司各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等,構成現代公司法理理論的重要內容。

4.從權利本身的內容來講,產權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壹是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和其它主體的權能,即特定主體對特定客體或主體能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或采取什麽行為的權力,二是該主體通過對該特定客體和主體采取這種行為能夠獲得什麽樣的收益。所以產權又稱權益。傳統經濟學側重於研究收益的配置機制,而現代經濟學側重於研究權力的配置機制。

三、產權保護的核心原則是什麽

強調平等保護,有很強的針對性,相當於給民企吃“定心丸”。產權保護制度的核心原則就是公平,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三條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壹)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商標;

(四)地理標誌;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二百零八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壹十四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壹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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