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過程:在《中國好聲音》的舞臺上李代沫以壹首《我的歌聲裏》的翻唱,讓大家記住了這位鐵漢的“柔情”。前日,《我的歌聲裏》原創者曲婉婷所屬的環球唱片公司向李代沫發出律師函,直指對方在未經原創者本人或唱片公司授權下,於歌曲MV和浙江衛視《中國好聲音》等節目和場合中使用該歌曲屬於侵權行為,希望李代沫立即停止對《我的歌聲裏》詞曲的使用。
這屬於侵犯了《我的歌聲裏》原創者曲婉婷所屬的環球唱片公司的著作權。
著作權意義: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其中著作人格權的內涵包括了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以扭曲、變更方式,利用著作損害著作人名譽的權利。著作財產權是無形的財產權,是基於人類智識所產生之權利,故屬知識產權之壹種,包括重制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出租權等等。
李代沫未經唱片公司授權,所以是侵犯了他人的公開口述權、公開播送權、公開上映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展示權、改作權、散布權。
當然,很多歌手演唱別人的歌曲都沒有事情,那是因為制作人沒有追究。
很辛苦,望采納~
團隊[黑暗女神],很高興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