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炒股所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炒股所得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炒股所得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和獎金。

(二)生產經營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權利處理所有財產。

擴展數據:

第18條配偶壹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為夫妻壹方的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2.壹方因身體受到傷害而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丈夫或妻子的財產。

4.壹方柴米油鹽。

5.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19條夫妻財產協議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歸自己所有、全部或者部分所有、部分所有。該協議應為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和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應當清償夫妻所有的財產。

百度百科-婚姻法

  • 上一篇:我應該向法院的哪個部門申請財產保全?
  • 下一篇:楚肖敏的詳細資料收集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