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流和明星的幫助有關系,但不完全相關。陳冠希上身的很多衣服都沒有著火,有些衣服還很醜,被網友調侃。時尚本身就是壹個小眾市場,如果我告訴妳那些限量的意義,妳也不會感興趣。我覺得妳沒有必要把方便面和時尚產品相提並論。
首先,陳冠希本人在潮流圈有著特殊的地位。他的惡搞行為類似於bape X mmj,屬於趣味營銷的範疇。沒有人會因為這個事情起訴他,更不用說知識產權的問題了。就像SSUR惡搞cdg壹樣,cdg不僅不抱怨,還覺得有趣,參與其中。其次,clot的t恤每件600元,並非康帥府無生產許可證的假冒產品。康帥府的出發點是混淆商標,以假亂真,讓消費者以為是真的。我買壹個就賺壹個,消費者不會再買壹次。這就是山寨機的生存之道,陳冠希的惡搞更是毫不猶豫的直接把人家的logo印在衣服上,還大肆宣傳。妳覺得康帥府敢開產品發布會嗎?血塊敢!我想說:如果有壹天陳冠希把阿迪的三葉草logo反印在自己的鞋子上,阿迪不會起訴。如果不好,他會與之合作,推出新的合作基金,互利互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