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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坤被判圖片侵權,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陳坤被判圖片侵權,是壹種民事違法行為,將進行民事處罰,如賠禮道歉、民事賠償等,不會進行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處罰。壹張圖片、二起官司、80元的賠償,給我們上了壹堂網絡時代的法制課,告訴大家網絡圖片可不能亂用。

?壹、侵權糾紛另有隱情:

陳坤在壹社交平臺個人賬號上使用了本文上邊的這張圖片,結果讓本圖的攝影師起訴到北京互聯網法院。法院審理後認為,陳坤未經他人授權使用他人具有版權的圖片構成侵權,判決陳坤需在社交平臺個人賬號登載致歉聲明,並賠償80元經濟損失費及2510元律師費、存證費。此案壹出,引起網友們熱議。有的人認為攝影師小題大做,想蹭明星的熱度等等。其實大家只看到這壹起官司的報道,並不清楚之前還有壹起官司。

這張名為?月海如夢?的圖片,作者是極限風光攝影師儲衛民,拍攝於巴基斯坦。通過?中國法律裁判網?可以查到第壹起官司的有關信息。該攝影師發現陳坤使用了這張圖片後,曾通過平臺聯系方式向社交平臺進行投訴,社交平臺不理、陳坤也不理。可能是攝影師比較生氣,先起訴了這家社交平臺的運營商,要求他們披露陳坤在社交平臺的註冊信息。法院開庭時,運營商連開庭都沒有參加,最後法院判決這個社交平臺在限期內向攝影師披露陳坤的註冊信息,才有了後邊的這起官司。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攝影師知道陳坤的名,不知道他的真實姓名、身份證號、文書送達地址,是起訴不了的。

有人說攝影師在蹭明星熱度,為了幾十塊錢故意起訴社交平臺和陳坤。作者認為這倒像是壹起?置氣?官司。攝像師為了這張圖片跋山涉水的跑到境外,付出的代價並不是常人能想象的,其它人動動手指就可以竊取他人的勞動成果,連個名字都不署,讓誰看到這種情況能不生氣呢?更讓攝像師生氣的可能是社交平臺及陳坤的態度,理都不理別人!不管怎麽說,雙方都在法律框架內解決糾紛是無可厚非的,同時提醒大家網絡圖片不是隨便能使用的。

二、如何使用網絡圖片不構成侵權? ?

這個問題細說起來比較復雜,大家只需要掌握壹般性原則。根據著作權法規定,壹般用於商業活動的圖片要經版權所有人同意並支付費用,用於公益活動的可以不經過版本所有人同意,但必須標明作者及出處。對於我們網友來講,日常使用配圖的時候應當避開那些帶水印的圖片,可以到壹些免費網站去找。如在百度寫文章,就可以在?免費正版圖庫?中使用他們獲得授權的圖片,就可以避免侵權糾紛。特別是帶有他人肖像的圖片要慎用,更不要用於有負面影響的網絡內容上。

三、著作權法中的合理使用與法定許可

著作權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了十二種情況的?合理使用?,在這些情況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但應當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稱,並且不得侵犯著作權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權利。如,?為介紹、評論某壹作品或者說明某壹問題,在作品中適當引用他人已經發表的作品?,本文作者為了介紹這起侵權案件,使用了攝像師的作品,他就不能告我侵權。著作權法上的?法定許可?,是指社會公眾無須經過著作權人的同意,在支付合理報酬的情況下,依據法律規定直接獲得作品的使用許可。如編寫九年義務教育教材使用。涉及到此類問題的朋友,可以查《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相關規定,在此不再列舉。

四、林誌穎圖片?背鍋?事件!

林誌穎為慶祝粉絲數突破2100萬,發布這樣壹條信息,用了壹張圖,麻煩來了。這圖估計是網友P後發出來的,他也感覺好玩,就以自己的名義發出去了,四年後被別人起訴。?

據媒體報道,這張圖片的原作名稱《中華男兒》,曾獲第十八屆全國攝影藝術展金獎。照片的作者著名攝影師朱慶福認為林誌穎微博中的這張圖片涉嫌侵權,起訴林誌穎並索賠110萬元。林誌穎方面迅速回應表示道歉。根據判決結果,林誌穎***需賠償34.5萬元,並在發致歉聲明72小時。?

?結束語:

陳坤,作為大眾明星,不但要拿出大家喜歡的作品,同時也要承擔壹定的社會責任,帶頭做壹個遵紀守法的公民,對吧!在此感謝陳坤給大家帶來的法制課,以後最好換種形式,別再以身試法了,不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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