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也開始逐步落實 居住證 制度,那麽 成都 市居住證怎麽辦理?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下文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知識,歡迎閱讀。 成都市居住證怎麽辦理,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材料 1、 居民身份證 或 戶口 簿; 2、居住處所證明(含房屋所有權證、 購房合同 、 房屋租賃 登記備案憑證、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標準:正面免冠彩色頭像,不著制式服裝,常戴眼鏡的居民應佩戴眼鏡,背景色為白色的1寸證件照) 4、《流動人口 婚育證明 》(育齡婦女提供) 5、提供與以下條件之壹相符的相應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1、流動人口持申請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寫《成都市居住證申領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員審核合格打印《領證通知單》交申領人; 3、申領人在辦證規定期限後持《領證通知書》到派出所領取《臨時居住證》 《成都市居住證管理實施辦法》 第五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申領受理、制作、發放、 簽註 等證件管理工作。 人社、工商、房管、 教育 等部門配合公安機關根據各自職責負責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等相關證明的審核工作。 發改、公安、教育、人社、房管、經信、財政、民政、衛計、交通、司法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服務和管理工作。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與居住證制度相關的服務管理工作。 第六條 建立完善全市人口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按照統壹規劃、資源***享、互聯互通的原則,推進市級部門、區(市)縣之間人口信息的***享。 第七條 申報居住登記是來蓉人員的法定義務和申領居住證的基礎。 來蓉人員、用工單位、 房屋出租 人及中介機構應當按照省政府令第279號文要求申報居住登記,並如實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和信息。 第八條 自辦理居住登記之日起至申領居住證之日止,連續居住滿6個月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來蓉人員,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領居住證: (壹)合法穩定就業。在蓉就業且參加本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滿6個月的。 (二)合法穩定住所。擁有合法所有權的住房;辦理了租賃登記備案的住房;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三)連續就讀。在全日制小學、中學、 中等職業教育 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的。 (四)其他。符合本市人才落戶規定尚未遷移戶口的;***同生活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具有本市 戶籍 的。 第九條 來蓉人員申領居住證,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申請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十條 居住證遺失、損壞的,居住證持有人應當持申領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補領、換領手續。 第十壹條 申領、補領、換領居住證的,公安機關應當在15日內發放居住證。不符合辦理條件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領人。 如果您的問題比較復雜,我們 也提供 律師在線 咨詢服務,歡迎您前來進行 法律咨詢 。
法律客觀:《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辦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