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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有什麽考試

法考考試

資料補充

報名條件及有關政策

(壹)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5.具備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學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相應學位且從事法律工作滿三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前已取得學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應學歷的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學類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並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報名人員戶籍在放寬條件地方的,可以將報名學歷條件放寬為高等學校本科畢業。

(二)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3.被吊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

4.被給予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處理期限未滿或者被給予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5.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單位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並納入國家信用信息***享平臺的;

6.因其他情形被給予終身禁止從事法律職業處理的。

已經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不得報名參加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不符合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已經參加考試的,考試成績無效;已經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銷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決定,並註銷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三)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報考政策要求

1.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已經完成學業但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3年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包括專升本、第二學士學位、專升研,下同),

繼續教育(包括網絡教育、成人教育、開放大學等)的2023年本科畢業生,以及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能取得本科畢業學歷人員,符合《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或者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專業學歷條件情形的,可以報名參加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其中: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規定,適用“老人老辦法”專業學歷條件或者符合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本科、碩士及以上畢業學歷。

根據《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適用“新人新辦法”專業學歷條件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獲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法學類本科畢業學歷和學位或者法律碩士、法學碩士及以上畢業學歷和學位。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學籍的軍隊院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應獲得軍隊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歷和學位。

四)2022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人員報考

2022年客觀題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壹合格分數線或者放寬合格分數線的人員,其合格成績在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有效。其中,達到全國統壹合格分數線的,可在2023年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

符合放寬政策的可同時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報名參加2023年客觀題考試和主觀題考試,或者在2023年主觀題考試報名時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

(五)使用漢文或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報名人員應選擇使用漢文試卷參加考試,也可以選擇使用蒙古文、藏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朝鮮文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

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考生也可選擇使用漢文試卷參加考試,在主觀題考試階段使用五種少數民族語言文字中的壹種作答,實行同等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合格分數線政策。

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選擇使用簡體漢字或者繁體漢字填報本人信息和作答。

客觀題考試

(壹)報名方式與時間

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6月15日0時至6月30日18時。報名人員應當在規定期限登錄司法部官網,按照網上報名要求、流程及步驟填報個人信息。逾期不予補報。

(二)報名材料

報名人員報名時應當具有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本人畢業證書應當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認證。

3.學位證書。本人學位證書應當能夠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或認證。

4.申請享受放寬政策人員,須具有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戶籍。網上報名時,應上傳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電子照片。

5.電子證件照片。報名人員應當提供符合規定格式(寬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個月內彩色(紅、藍、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此照片將作為本人準考證、考試成績通知單、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唯壹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機關要求的其他材料。報名人員應當如實、準確填報個人信息,對報名信息作出真實有效承諾,並對填報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4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應屆畢業生承諾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內能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網上報名時,應當簽署《單科成績已全部合格承諾書》。

持港澳臺或國外高等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報名人員,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其中,除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人員外,《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實施後取得學籍的港澳臺或者國外學歷學位人員,須取得經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高等教育法學(法律)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報名人員填報虛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騙取報名的,司法行政機關將按照《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

(三)交納考試費及選擇報名地

報名人員應當按照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公告的標準和支付方式交納考試費。客觀題考試網上交費截止時間為7月5日18時。

報名人員可選擇在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行政機關設置的考區進行報名。交納客觀題考試費後,不得更改報名地。

選擇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的需在設置相應考點考場的考區報名。內蒙古自治區設蒙古文考點考場,西藏自治區、青海省設藏文考點考場,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設蒙古文、維吾爾文、哈薩克文考點考場,吉林省設朝鮮文考點考場。

(四)考試內容與科目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壹命題。司法部制定並公布的《2023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2023年客觀題考試***兩卷。分為試卷壹、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壹:習近平法治思想、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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