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經濟師考試新增了知識產權專業。初級經濟師考試科目包括《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經濟基礎知識》為公***科目,《專業知識和實務》為專業科目。
為落實職稱制度改革精神,加強經濟專業人員隊伍建設,更好適應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新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修訂印發了《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規定》和《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新規定優化了考試專業設置,將原有的15個專業調整優化為10個專業。
將原工商管理、商業經濟合並為工商管理專業;
將原公路運輸、水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運輸、郵政專業合並為運輸經濟專業;
將房地產經濟、建築經濟專業合並為建築與房地產經濟專業;
新增知識產權專業。
調整後,初級經濟師考試設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10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其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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