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屬於文化創意服務。
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銷售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註釋》;
文化創意服務,包括設計服務、商標版權轉讓服務、知識產權服務、廣告服務和會議展覽服務。
1.設計服務是指通過視覺和文字形式傳達計劃、方案和創意的經營活動,包括工業設計、造型設計、服裝設計、環境設計、平面設計、包裝設計、動畫設計、展示設計、網站設計、機械設計、工程設計、創意策劃等。
商標著作權轉讓服務是指轉讓商標、商譽和著作權的經營活動。
3.知識產權服務,是指從事知識產權事務的經營活動,包括專利、商標、版權、軟件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的代理、註冊、鑒定、評估、認證、咨詢和檢索服務。
4.廣告服務,是指利用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電影、幻燈、路牌、海報、櫥窗、霓虹燈、燈箱、互聯網等形式,為客戶的商品、商業服務、文化體育節目或公告、聲明等進行宣傳並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包括廣告的策劃、設計、制作、發布和播放。
5.會議展覽服務是指為商品流通、促銷、展示、經貿洽談、民間交流、企業交流、國際交流而舉辦的各類展覽和會議的經營活動。
增值稅免稅政策能否適用於在海外舉辦的會議和展覽服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境內單位和個人在境外會議展覽場所提供的會議展覽服務,免征增值稅,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適用增值稅零稅率的除外。
會展服務屬於什麽行業?如果妳仔細看了上面的內容,妳會發現它屬於文化創意服務,但並沒有什麽特別之處。畢竟,即使是知識產權相關的大類,也被歸類為文化創意!真正記住並記住壹個服務中的簡單項目需要很大的精力,學習是無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