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關貿總協定在促進世界貿易自由化方面發揮了巨大的作用。如今,取代關貿總協定成立壹年多的世貿組織,在維護全球貿易有序合法運行方面取得了壹定的成績,但同時也面臨著各種考驗,如非關稅壁壘、大國霸權、區域貿易與全球貿易的關系、保護民族產業與自由貿易的關系等。我們應該清醒地認識到自由貿易的必然性和世貿組織能力的局限性。並能客觀看待中國入世。
[關鍵詞]國際貿易組織,關稅與貿易總協定,貿易自由化
壹、關貿總協定和貿易自由化的進展
誕生於1947的GATT是世界各國(地區)之間簽訂的具有約束力的多邊貿易契約,是壹套系統管理各國(地區)之間貿易行為的多邊貿易原則。雖然只是壹個貿易協定,早就制度化了,但從來沒有在法律上被承認為真正的國際組織。其主要職能是組織多邊貿易談判,處理和仲裁各方之間的貿易爭端。根據其宗旨:在國際貿易中,通過相互降低關稅,消除國際貿易中的非關稅壁壘和歧視性待遇,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和持續增長,擴大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發展商品的生產和交換,在關貿總協定成立後的近半個世紀中,形成了包括非歧視性貿易原則在內的10項基本原則;關稅保護原則;貿易穩定原則;公平競爭原則,反進口數量限制原則;公開和透明的原則;豁免和例外原則;區域貿易原則;發展中國家優惠原則;服裝和紡織品的原理等。他還主持了八輪全球多邊貿易談判,包括決定建立世貿組織的烏拉圭回合。其結果是,世界工業貿易的平均關稅稅率從1947年的40%下降到發達國家的4%和發展中國家的12%。其締約方從成立之初的23個國家發展到WTO成立前的128個國家和地區;其成員國的貿易額從最初僅占世界貿易總額的25%上升到占全球貿易總額的90%。雖然關貿總協定只是壹個臨時協定,其締約方仍然實行關稅保護,特別是非關稅保護,也存在“灰色地帶”,但在過去的半個世紀裏,作為唯壹管理國際貿易的多邊協定,它在世界貿易自由化方面向前邁進了壹大步。1995年全球貿易在1994年大幅增長9.5%的基礎上增長了8%,這與關貿總協定的推動是分不開的。
第二,WTO在過渡期對貿易自由化的推動。
結束的烏拉圭回合談判產生了許多重要的積極成果,其中之壹就是使準國際貿易組織關貿總協定正規化,並於1995元旦決定成立世界貿易組織。
與關貿總協定相比,世貿組織不僅涵蓋工農業產品貿易,還涵蓋服務貿易和知識產權,其貿易爭端解決機制更加有效。
世貿組織成立壹年來,經歷了許多困難和曲折,但基本完成了制度建設;同時增加了新成員,包括中國在內的20多個國家和地區正在申請加入世貿組織。世貿組織規模的擴大表明它對所有國家都更有吸引力。目前,發展中國家和東歐經濟轉型國家占世貿組織的三分之二,這有助於發展中國家在多邊貿易體系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組織了新的多邊貿易談判,我們正在制定自己的發展藍圖,準備迎接世界經濟發展帶來的各種挑戰。
作為新成立的具有永久法律效力的世貿組織,剛成立就面臨三大挑戰:鞏固烏拉圭回合的成果;完成本輪已涉及但尚未完成的談判;研究國際貿易的新課題。面對已經實施了10年、普遍適用於各方的烏拉圭回合協議,其實施的難度就不難想象了。為此,世貿組織在關貿總協定的原有基礎上建立了壹套管理機構,其中之壹就是貿易體制審議機制。世貿組織定期審查其成員的貿易政策,以確保其透明度和與多邊協定的壹致性。還建立了壹個新的爭端解決機制,以加強多邊貿易體系。與過去GATT分散的爭端解決機制相比,這壹機制具有更高的效率和更強的執行仲裁結果的能力。規定所有糾紛最長必須在18個月內解決。如果這壹機制所建立的仲裁結構得不到執行,有關各方將受到懲罰。在1995這壹年中,受理了20多起貿易爭端,比GATT任何壹年受理的都多,其中有6起是發展中國家針對貿易大國的。在這些爭端中,最引人註目的是美國和日本的汽車貿易爭端。盡管該案最終通過雙方談判得以解決,但不可否認的是,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的威懾力推動了雙方達成協議。過去在關貿總協定時期,貿易大國往往藐視該組織作出的裁決而不受懲罰,弱小國家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護。在這個問題上,世貿組織取得了新的進展。比如,1995年4月,香港有關部門將美國對香港紡織品設限案提交世貿組織裁決後,美國解除了對香港紡織品的限制;同年7月,哥斯達黎加和洪都拉斯向世貿組織起訴美國對其內衣進口采取的限制性措施,導致美國再次取消限制性措施。
1995年,WTO還組織了烏拉圭回合四個未完成的服務貿易談判:金融服務、勞動力流動、基礎電信和海事談判。在金融服務的談判中,美國堅持高要價,談判壹度幾乎破裂,但最終在歐盟的倡議下,在美國沒有參與的情況下達成臨時協議,可以說是史無前例。結果,30多個國家承諾提高其金融市場的開放程度。此外,世貿組織還成立了壹個研究環境問題的委員會,計劃將所有新議題提交給1996,12年2月在新加坡舉行的世貿組織第壹屆部長級會議,為今後組織新的貿易談判做準備。
總之,從關貿總協定到世貿組織的過渡很順利,為多邊貿易體制的發展奠定了基礎。在這壹年中,世貿組織為保持全球貿易在秩序和法律制度的軌道上所做的努力是寶貴的。然而,在壹系列問題上,特別是在維護世貿組織的信譽和權威方面,這個新組織仍然面臨著嚴峻的考驗。
第三,WTO在推進貿易自由化過程中的嚴峻考驗
理論上,關貿總協定的宗旨符合國際貿易理論的壹般原則;從規定來看,它為WTO的運行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從實踐的角度來看,WTO雖然取代了GATT,但取得的成績與其宗旨相去甚遠。而且,隨著世界經濟壹體化的發展,壹些新的課題也擺在了世貿組織面前,如貿易與貿易環境、貿易與投資政策、各國企業的貿易與競爭政策等。
首先,在GATT推動貿易自由化所取得的成就中,關稅削減最為突出,這是世界貿易額增長10倍的主要原因之壹;但與此同時,另壹方面,特別是在非關稅壁壘上,我們也無能為力。各國在經濟發展中客觀上需要保護,但由於關稅減讓過多,不便於達到保護的目的,於是轉向大量的非關稅壁壘。目前,世界上有2700多種關稅壁壘,成為貿易自由化的最大障礙。世貿組織仍將面臨這壹難題。
其次,世貿組織並沒有消除國際貿易秩序中的各種弊端。壹個最突出的問題就是大國的局面依然存在。比如,由於少數貿易大國的阻撓,貿易額在世界上排名11的中國至今仍未成為世貿組織成員;由於歐美的不妥協,花了9個月才決定WTO總幹事人選;此外,美國經常采取單邊貿易報復措施,對其他國家構成重大威脅;嚴重的失業、貿易失衡等因素導致發達國家貿易保護主義擡頭。他們以勞工標準和環境保護為借口,向發展中國家推行新的貿易保護主義,並在向發展中國家轉讓技術方面設置各種障礙。過去由於西方主要國家背離關貿總協定宗旨,發展中國家負擔沈重,貧富差距拉大,今天依然如此;不僅如此,這種行為還使得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爭端不斷爆發。這些趨勢對世貿組織具有破壞性影響。因此,世貿組織面臨的最嚴峻考驗是,主要工業化貿易大國在缺乏競爭力或短期經濟利益受到威脅時,是否還願意尊重世貿組織的規則,而不是依靠自己的經濟實力來摧毀它。
第三,世界經濟的“壹體化”和集團化。在世界貿易的發展中,區域貿易集團成員之間商品交換的比重越來越大。截止1994年底,在GATT秘書處登記的區域貿易法規有108個。區域經濟壹體化具有貿易創造和貿易轉移的雙重效應。區域貿易集團在促進貿易和經濟增長的同時,不可避免地具有排他性,這可能帶來貿易集團之間的摩擦,甚至動搖多邊貿易體制的基礎。在GATT第24條的區域貿易安排中,允許締約國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而不根據最惠國待遇條款給予非成員國平等待遇,這與GATT的非歧視原則相違背。雖然規定了建立自由貿易區和關稅同盟的條件和目的,規範和約束了程序,但由於這壹規定的歧視性及其法律缺陷和漏洞,壹些締約方有機會危及其他締約方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貿易(馮玉書,第81頁)。勢均力敵的區域經濟集團的存在和發展意味著相互競爭、對抗和討價還價能力的增強,削弱了多邊貿易談判的效果。協調區域貿易和全球貿易的關系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立後不可回避的問題。世貿組織堅持認為,區域貿易和全球貿易應該是互補的而不是競爭的,兩者都應該在世貿組織的框架內進行。為此,世貿組織設立了69個特別工作組來協調兩者之間的關系。在加拿大的倡議下,WTO決定在1996年初成立壹個區域貿易集團委員會,以協調這些集團與多邊貿易體制之間的關系。但它的功能還有待實踐檢驗。
最後,發展中國家為了經濟發展,實際上需要在壹定程度上保護本國的民族工業。甚至壹些中等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也為了自己的利益,不同程度地背離了自由貿易的原則。比如1996元旦,WTO《政府采購協議》正式生效。作為所有國家的最大買家,政府的對外開放意味著所有超過15萬SDR的政府采購合同都必須邀請招標。但簽約國只有美國、日本、加拿大、以色列、韓國、挪威、瑞士等15個國家,比《政府采購東京回合協議》少了瑞典、香港和新加坡。專家稱這壹協議為“諸邊協議”,以區別於其他“多邊協議”。WTO的《政府采購協議》成了“富人俱樂部”,成了自由貿易的死胡同。究其原因,壹方面,發展中國家離政府采購開放還很遠,即使有些國家有限度的開放,也是優先保護國內產業。比如印尼立法要求“政府采購”以最優惠的價格購買外國產品,合同金額越大,對方必須購買本國非石油產品為條件;另壹方面,簽約國在平等的基礎上相互開放。因為他們相當的國力,誰也吃不了虧,但他們更大的胃口是爭奪第三國的政府采購合同。比如1994年夏天,美國雷神公司和法國湯姆遜電子公司在巴西爭奪壹個14億美元的亞馬遜項目的啟動權,最終他們在中央情報局(吳越,1996)的幫助下擊敗了競爭對手。
應該說,WTO解決爭端的能力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得到真正的檢驗。目前,世貿組織正在處理各種爭端,最快要到今年年初。它接受的最大爭端——美日汽車貿易爭端,最終通過雙邊談判解決。在重大問題上,世界第壹大貿易國美國往往放棄多邊渠道,采取單邊或雙邊方式解決問題;大國仍在試圖操縱世貿組織;;新貿易保護主義對貿易自由化構成威脅。在中國“復關”問題上,世貿組織做了壹些努力。不幸的是,由於少數貿易大國的過高價格,中國仍然被排除在外。顯然,沒有中國的參與,世貿組織就不是壹個完整的組織。
總之,隨著世界經濟的發展,國際貿易關系更加復雜,貿易範圍更加廣泛,國家之間的競爭日益激烈,這些都註定了在推動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過程中面臨更加嚴峻的挑戰。世界貿易逐漸走向全球化。如果要倒退,無疑會讓世界陷入蕭條。
四。自由貿易的必然性與WTO能力的有限性
就自由貿易而言,之所以會成為壹種必然,是因為1990年以來世界範圍內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成為不可逆轉的歷史潮流;推動世貿組織這壹強有力的貿易自由化組織;此外,全球經濟壹體化的進程為自由貿易的發展提供了有利條件。而且,更重要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國際貿易自由化是生產和資本國際化、國際分工向深度和廣度發展、世界經濟快速復蘇和發展、大量跨國公司出現的結果,反映了世界經濟和生產力發展的內在必然性。
然而,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是不平衡的: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自由化超過了它們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貿易自由化;區域經濟集團內部的貿易自由化超過了與集團外國家的貿易自由化;就商品而言,制成品的貿易自由化程度超過農產品;機器設備的貿易自由化程度超過工業消費品,尤其是“敏感”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由此形成了選擇性貿易,並在某種程度上與貿易保護相結合。貿易自由化的不平衡發展也具有壹定的排他性。就新貿易保護主義的特點而言,主要是在貿易自由化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與發達國家並存;各國“獎優限進”的重點從限制進口轉向鼓勵出口;非關稅壁壘占主導地位,貿易保護措施多樣化;受保護商品的數量正在增加;從貿易保護制度到更系統的貿易管理制度,強調政府幹預和貿易管理。比如克林頓動員了大量美國政府機構,為美國企業制定了第壹個“國家出口戰略”。在過去三年中,美國企業的表現證明他是成功的(吳越,1996)。再比如,歐洲各國政府投資250億馬克發展空客,每年大量補貼維持運營。到1993,其營業額終於擊敗波音,成為世界第壹。
從發達國家新貿易保護主義增長的根源看,主要是由於世界產業結構調整與利益集團的矛盾;世界經濟的蕭條和不穩定增長;國際貿易和國際收支的不平衡發展。在這裏,由於不同發展水平的許多國家的存在,產業結構的調整將繼續下去,世界經濟的周期性發展將繼續下去。此外,國際經濟的不平衡發展不僅會存在於發達國家之間,還會存在於發展中國家之間以及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之間,這些都將為貿易保護的存在提供土壤。
而且應該承認,烏拉圭回合的結果仍然是不平衡的,其貿易自由化措施是逐步實施的,對各國的影響也會逐步發生和體現。發達國家,尤其是歐美和日本,將是主要的受益者,因為世界貿易的大部分是在它們之間進行的。壹些新興工業化國家將在10年內受益於發展中國家紡織品和服裝進口非關稅壁壘的取消,而壹些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發展中國家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關鍵問題是,WTO倡導的貿易自由化原則並不能解決國家間經濟技術水平的差距。這樣,在其原則前提下的各種例外,完全有可能使不同類型的國家在認可其原則的基礎上,利用相關條款構築新的貿易壁壘。
不可否認,美國等發達國家仍將主導世貿組織。他們憑借自己的經濟實力控制著世貿組織。從克林頓政府倡導政府應積極參與對外貿易事務,將“自由貿易”政策改為“公平貿易”政策,並開始實施戰略性貿易政策,到基什內爾政府的壹系列貿易行動(包括阻撓中國復關)和態度,也提醒我們,壹旦世貿組織的相關條款對其不利,就很難保證不被踐踏。畢竟,在國際經濟中,國家利益仍然是至高無上的。作為壹個經濟上的“聯合國”,它的作用大概不會比聯合國強多少。雖然能在壹定程度上約束權力,但不能保證不被權力利用。
有鑒於此,中國應該為加入世貿組織做好準備。世貿組織只是壹個國際組織,本質上是成員國之間利益平衡和分配的結果。它不能被建成壹個超國家的組織,所以它不能平衡內部或外部的沖擊。此外,它必須靈活應對現實的國際政治變化,否則就無法生存。雖然WTO可以促進貿易自由化,但貿易保護絕不是暫時的,在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過程中,它將與自由貿易並存。世貿組織並不保證成員國自動享受世貿組織的好處,只是提供了壹個參與競爭的機會。加入世貿組織不僅是為了獲得穩定的最惠國待遇和世貿組織規定的其他利益,更重要的是,通過加入世貿組織,將國際貿易通行的規則和規範適用於中國的對外經濟貿易,引入更高標準的國際競爭壓力和動力,促進對外貿易及其配套經濟體制的全面改革,建立開放的市場機制和壹整套相應的規範和宏觀調控手段。使國內生產和對外貿易都能按照經濟規律和國際慣例來處理,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增強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逐步走向自由貿易。
顯然,即使入世後,中國的國情也不允許其在自由貿易問題上壹步到位,只能采取過渡性的貿易政策。也就是說,為了恰當地把握貿易的進程,我們還應該恰當地保護幼稚產業。這壹政策既要符合國情,使國際競爭在我國目前可以承受的範圍內,又要有利於我國生產力的發展,充分發揮國內市場機制在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配置效率方面的作用,並與國際市場機制保持有機聯系。逐步向WTO要求的國際規範靠攏。在此期間,我們應聯合大多數發展中國家,與主要貿易國的強權進行不懈的鬥爭,以維護世貿組織的信譽和權利,確保發展中國家的利益不受或少受侵害。
總之,盡管有WTO的推動,世界經濟發展和貿易自由化將是主流,但貿易保護不會消亡,甚至可能齊頭並進。世界貿易自由化的進程將是緩慢而曲折的,有可能會重演。
參考
吳越:“政府采購:自由貿易的雷區”,《國際商報》,1997,1.5。
楊廣誌:《壹歲看‘世貿組織’已經試過了》經濟日報1995 65438+2月15。
班瑋:《WTO蹣跚壹年》中華工商時報1995 65438+2月13。
任烈:貿易保護的理論基礎研究,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博士論文,1995。
馮玉書:《關貿總協定與國際貿易體制下的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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