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項目方正當性的考察主要包括:
1、項目方是否有工商登記,項目方的工商登記是否在有效期內;
2、有的項目方可能會拿著別人的執照蒙事,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辨別項目方所持執照是否為項目方本人所有,如果項目方提供了資料,要註意資料中的企業名稱與其提供的營業執照上的企業名稱、經營範圍是否壹致,如果不壹致,需要項目方做出合理解釋。簽約時,要與營業執照上的法人簽約,加蓋營業執照上的法人公章。為安全起見,可進壹步向發照當地工商機關查詢。
3、按國家對加盟連鎖的有關規定,項目方必須滿足“2+1”的條件(2個直營店,經營壹年以上),才可以進行對外招商,這是國家為保護投資者利益出臺的專門政策。 鑒於加盟連鎖中騙局連連發生,部分投資者損失慘重,在考慮加盟之前,有必要對項目方進行可信性考察。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
1、項目方提供的辦公地址是否真實,是否與營業執照上的地址壹致。不久前,幾個湖北人在北京大學附近的壹個寫字樓裏租了壹個房間,辦了營業執照,然後打出旗號,進行項目招商,幾個月後便卷款而逃。這樣的事經常發生,屢見不鮮,所以,投資者還需要考察項目方企業的存續期,已經經營了多長時間。
壹般來說,壹個企業經營存續期越長,從業歷史越久,就越可靠。必要的時候,可以向所在物業查詢項目方的租賃期限,交了多長時間的租金,到什麽時候為止,還可以查詢項目方是否按期交納房屋租金;從對項目方註冊資金的大小,也可以看出其實力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能力,這都是很細致的工作;
2、項目方是否經營過別的企業,進行過別的項目招商,結果如何。壹些騙子習慣於打壹槍換壹個地方,已經形成壹種經營“模式”,如上述幾個湖北騙子,此前就曾經營過幾個別的項目,這都屬於公開行為,壹定會留下蛛絲馬跡,只要投資者夠細心,就不難看出破綻;
3、壹些項目方故意誇大其詞,做虛假廣告,虛報店面數量、營業額等數字,由於加盟者對這些數字幾乎無法核實,往往容易上當受騙 ;此外,壹些項目方常常宣傳自己獲獎的情況,什麽“十佳”、“最優”、“白金”、“白銀”、“最具吸引力”、“投資者最滿意”等等,這些獎項往往由某些行業機構、招商組委會和媒體頒發,但其中很多是只要妳給錢,就給妳發獎狀,錢給的越多,獎狀的名稱就越唬人。這種頒獎授匾完全是買賣,不值得信任。 為了讓項目做到“保賺不賠”,投資者壹定要對項目的風險性進行充分的考察。考察的內容包括:
1、對項目可行性的考察;
2、對項目先行者的考察。當妳看中壹個連鎖加盟項目,可以考察該項目已加盟者的經營狀況,考察對象可由項目方提供,但最好由投資者自己選擇,在不告知對方的前提下,先以消費者的身份進行觀察。考察內容包括店址、每小時客戶流量、全天客戶流量、產品受歡迎程度、經營者的經營方式、雇員多少、業務熟練程度,估算其成本和投入產出。
然後以投資者的身份出現,直接向對方詢問,大多數時候,如果對方經營狀況不佳,對項目方有情緒,反而會向妳介紹真實情況,如果經營狀況甚好,有可能對妳隱瞞,或者介紹情況不真實,以防備競爭,在這種時候,需要投資者有良好的判斷力。然後可以將考察的情況與項目方的介紹進行比較,基本可以得出符合實際的判斷。要註意的是,壹般對項目方樣板店的考察均不可靠;
投資方在對經營狀況不佳的加盟店進行考察時,要弄清楚對方為什麽經營狀況不佳,有時候是加盟者自己的原因,或是能力不足,或是不聽從項目方的指導,投資者壹般都喜歡聽加盟者的壹面之詞,因為對方和自己的身份類似,同病相憐之下容易同仇敵愾,以致錯過好項目。不過,如果妳覺得自己實在沒有能力分辨,那就不如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畢竟,對於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的中小投資者來說,投資安全應是第壹位考慮的因素;
3、了解項目方在知識產權方面(技術、商標等等)和品牌方面是否存在糾紛,是否擁有完全的所有權;
4、了解項目方的禁忌,在什麽情況下可能被解除加盟連鎖資格,了解項目方所設禁忌是否合情合理,在合同中要明確這些細節,如果合同中沒有這些內容,可以補充合同進行說明;必要時還要明確已交費用的退還問題,如在什麽情況下投資者退出加盟,項目方必須退還保證金,這些要在合同中寫清楚。
對於要求加盟者壹次交清若幹期限費用,比如壹次交齊2-3年管理費、服務費的項目方,投資者須保持警惕,防止對方在收錢後卷款走人,或在事情不順利時溜之大吉。為提高投資的安全性,投資者可與項目方商量分期付款的辦法,比如學會技術時交多少費用,拿到設備時交多少費用,生產出合格產品時交多少費用等。 對於投資者來說,好不容易選對了壹個項目,當然希望能夠比較長時間的經營,給自己帶來效益,為此,投資者還需要對項目方的運作進行可持續性方面的考察,內容包括:
1、項目方運作是否規範,包括行為規範和章程規範。行為規範:是否有統壹的內外標誌;操作流程是否規範;工藝流程是否規範,服流程是否規範等,是否對加盟者提供統壹規範的培訓,培訓的項目、時間,培訓是否收費,收費的標準。章程規務流程是否規範等,是否對加盟者提供統壹規範的培訓,培訓的項目、時間,培訓是否收費,收費的標準。章程規範:項目方是否提供統壹的操作手冊、服務手冊、管理手冊、培訓手冊,手冊的編制是否規範,是否切實可行,是否便於執行,是否不讓人產生歧義;
2、如需配送,配送設備是否完整、是否先進,是否有統壹的配送中心,配送人員的素質如何、管理如何,配送中心是否能及時響應加盟者的要求,配送原材料是否經常短缺,配送價格是否合理、是否變化無常。壹些項目方收很少的加盟費,將利潤點全部放在後期的原材料配送上,這很正常,但隨著投資者的投入越來越多,已經不能輕易脫身,項目方在配送原輔材料的時候隨意要價,價碼越來越高,條件越來越苛刻,以致令加盟者產生被勒索的感覺,這就很不正常。
因此應該跟項目方將配送價格說清楚,將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和處置辦法,可能發生的損失和索賠條件備錄於合同。還有壹種是項目方不給妳配送,妳所需要的原材料很容易自己找到,那麽,對於這樣的項目壹定要提高警惕。這說明這個項目的門檻很低,被模仿的可能性很大,可能要面對競爭泛濫的局面。壹般這樣的項目,都缺乏可持續發展的潛力。 誰都希望生意越做越大,如果壹個項目做上三五年,仍舊只能是七八平方米的店面,每個月幾千元的收入,就說明這樣的項目缺乏擴張性。擴張性來自兩個方面,壹是項目方是否擁有將事業做大的決心,是否擁有長期的戰略規劃,這是從高層次說。
從低層次說,項目方在市場擴張上是否能夠為投資者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加盟連鎖項目大多集中於快速消費品、餐飲、小食品、時尚飾品、保健品、新潮家居用品、新潮電子、小家電、社區服務性產品如洗衣、美容美發等等,普遍對廣告的依賴性都非常強,項目方在廣告投放上是否能持續,是否能使廣告覆蓋壹定範圍,必要的時候,項目方能否提供強有力的促銷支持,如物質方面的支持和政策方面的支持。
這些都對投資者的擴大經營起著直接的影響。項目方能否持續提高自己品牌的價值,則對投資者能否進行有效的擴張起著間接的影響;二是項目方產品創新的能力也決定著投資者跟隨成長的結果,有些項目方在壹個項目推出後,數年不見推出新的項目,舊的項目也不見改進創新,市場只能逐漸萎縮。 在對項目方進行考察的時候,除了要考察項目主導人的人品、性格、經歷、知識結構、擁有的企業資源和社會資源外,還要著重考察項目方的團隊。在各種招商會上,我們可以看到,不少招商團隊是由草臺班子臨時拼湊成的,用系紅領巾的手法打領帶,壹雙皮鞋3年不擦,壹件西服油漬麻花,這樣的壹個團隊,能為妳未來的投資項目提供什麽樣的保證,不難想像。
總的來說,對項目包括項目方的考察是壹件非常細致的事情,需要投資者有很好的耐心和足夠的敏感。為了投資安全,付出壹些這樣的心力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