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平臺所稱的舉報,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經營者涉嫌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線索的行為。
2.舉報由被舉報行為發生地的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3.對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和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的舉報,由其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舉報,由其實際經營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處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住所地縣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先行收到舉報的,也可以予以處理。
4.對利用廣播、電影、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大眾傳播媒介發布違法廣告的舉報,由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廣告發布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對異地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的舉報有困難的,可以將對廣告主、廣告經營者的舉報移送廣告主、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對互聯網廣告的舉報,廣告主所在地、廣告經營者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先行收到舉報的,也可以予以處理。
對廣告主自行發布違法互聯網廣告的舉報,由廣告主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處理。
5.舉報事項壹事壹單,請勿就同壹事項重復舉報,請勿在壹個舉報單中反映不同被舉報人的涉嫌違法行為。由於舉報、投訴的處理程序不同,請勿在舉報中含有投訴內容。
6.全國12315平臺只是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接收處理有關舉報的途徑之壹,舉報人還可以通過撥打當地12315熱線或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公布的途徑進行舉報。
7.本平臺將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市場監管部門不會將舉報人個人信息、舉報辦理情況等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者與辦理舉報工作無關的人員。
8.不得在本平臺發表違反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的言論,不得發表造謠、誹謗他人的言論。舉報人承擔壹切因留言行為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9.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意見、建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申請、信訪及反映市場監管部門工作人員履職行為問題的,請通過專門的程序和渠道進行,本平臺不予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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