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壹)企業申請認定時須註冊成立壹年以上;
(二)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並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於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小於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5%;
2.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於4%;
3.最近壹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於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
(六)近壹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於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壹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認定管理流程:
(壹)企業申請
企業對照本辦法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認定條件的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註冊登記,向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申請時提交下列材料:
(二)專家評審
認定機構應在符合評審要求的專家中,隨機抽取組成專家組。專家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提出評審意見。
(三)審查認定
認定機構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進行綜合審查,提出認定意見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企業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示10個工作日,無異議的,予以備案,並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公告,由認定機構向企業頒發統壹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有異議的,由認定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四)企業年報
企業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後,應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填報上壹年度知識產權、科技人員、研發費用、經營收入等年度發展情況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