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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紀50到70年代,日本經濟是如何高速發展,成為僅僅次於美國的經濟大國?

20世紀50年代至70年代,日本采取建立“政、官、財”的復合經濟體制、產業結構高級化、優先發展機械制造業、促進本國技術更新、實存貿易自由與保護民族幼稚產業等產業政策,使日本經濟保持了較高的增長率。這些政策對我國當前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我們應結合實際,構建有中國特色的復合式產業結構,大力發展制造業,發展規模經濟,保護和發展幼稚產業,加強政府職能等,以實現經濟翻兩番的目標。 半個世紀前,日本經濟經過10年的恢復,進入高速增長期,到20世紀70年代中期,日本已成為僅次於美國的世界經濟強國。自1955年起,日本的國民生產總價值從172680億日元增加到1975年的932596億日元,(註:不同類型國家經濟翻兩番概況[M].青海人民出版社,139.)超過了英、法、西德,在20年中翻了兩番。日本在短短的的20年中實現國民生產總值翻兩番,是國際國內諸多因素作用的結果,其經濟高速發展時的產業政策對我國現階段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啟示。

壹、日本經濟高速發展時期的產業政策

(壹)產業結構高級化戰略

1957年,日本政府在《新長期經濟計劃》中第壹次提出以“產業結構高級化”作為壹項基本政策。作為此計劃的延續,1960年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提出實施重化工業化的具體計劃。政府為保證優先發展重化工業,在財政方面對重化工業采取優惠政策,在金融政策方面,通過建立“改善產業結構金融制度”,對重化工業企業給予優惠貸款,同時還通過銀行為重化工業企業設立專項資金來解決企業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的資金需求,而且政府的公***投資也主要是用於基礎設施領域並服務於戰略產業的發展。重化工業化的實質是大力發展重工業和化學工業。1956~1973年的18年間,重化工業的設備投資大幅上升,鋼鐵、石油、化學三部門分別為178億美元、85億美元和147億美元,而輕工業中最大行業紡織業總計投資僅為55億美元。其次是大量引進重化工業的國外先進技術,占制造業引進技術的四分之三。”(註:(日)經濟企劃廳編.經濟白皮書[M].1979,480.)

通過重化工業的發展,日本實現了產業結構的高級化,推動了經濟現代化的迅速實現。主要表現為:第壹,帶動了大規模的設備更新,為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打下了雄厚的物質技術基礎。第二,產業結構發生了巨大變化(見表1)。

 表1 日本三大產業占國內凈產值的比重(%)

年代    第壹產業  第二產業  第三產業

1955年    23.1    28.6     28.6

1975年    6.6     35.8     57.5

資料來源:《不同類型國家經濟翻兩番概況》,青海人民出版社,第145頁

進入20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導致世界性經濟蕭條,日本再也無法獲取廉價石油,生產成本大幅度增加,美元危機又火上澆油,日本經濟進入低速增長期。為進壹步推動經濟發展,日本政府賦予了“產業結構高級化”新的涵義:從“重化工業化”向“知識密集化”轉化,“知識密集產業”成為主導產業,減少對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使產業升級換代,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隨著經濟的發展,日本的產業政策在不同時期有不同的內涵。

(二)優先發展機械工業

制造業的發展趨勢,是產業結構調整與變動的中心內容。為此,日本制定了《機械工業振興暫行措施法》(簡稱“機振法”)。“機振法”規定:機床、電動工具、軸承等14個提供技術裝備的基礎部門屬於“特定機械工業”。發展特定機械工業所需資金,由政府給予保證。私人企業對特定機械工業進行投資,可享受減免稅優待。20世紀60年代後,日本政府又將“機振法”延長了10年,繼續扶持機械工業的發展,使機械工業在壹些主要方面趕上了歐美發達國家。由於機械工業的優先發展,日本的工業到70年代初已經用世界最先進的技術設備裝備起來,機械工業的技術優勢成為日本在經濟快速增長時期建立經濟奇跡的“秘密武器”。它以制造技術的“高、精、尖”為特點,以極高的市場占有率和快速的產品技術創新為武器,創造了壹個日本制造業的全球時代。

(三)引進吸收外國的先進技術,促進本國技術更新的“技術立國”戰略

日本在重點發展重化工業和機械制造業的時候,面臨設備陳舊、技術落後等壹系列問題,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針對這種情況,日本實行了以引進、模仿、改進、創新為主的吸收型技術戰略。其主要措施有:(1)頒布了《外匯及外貿法》和《外資法》,將吸引外資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2)公布重點產業政策,引導引進技術流向石油、化學、電子、合成纖維等新興工業部門。(3)政府挑選能承擔引進新技術的大企業,給予法律保護。

技術引進對日本經濟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在1955年到1970年的短短15年間,日本引進技術總計24918件,花費57.4億美元,節省了60%的時間,90%的研究經費。(註:李毅.產業結構調整與日本型新經濟的探索[J].世界經濟導刊,2002,(5).)引進技術對日本短期內趕超先進國家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並且日本通過對引進技術的改造創新,形成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反過來進行出口創匯。1955年日本的技術出口已經略有收益,出口額占進口額的1.2%,到1960年為2.4%,1965年為10.2%,1970年為13.6%。1971年日本政府在其“70年代通商政策展望”中表示向“知識密集性產業轉換”,技術的自主開發更受到重視,能力也越來越強,1975年技術的出口與進口之比已達近1∶4。(註:不同類型國家經濟翻兩番概況[M].青海人民出版社,141.)

(四)推行貿易自由化政策

1955年,日本加入了關稅與貿易總協定(GATT)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這就要求其實行貿易自由化。而當時日本企業無論是規模還是技術水平都與西方發達國家有較大差距,能參與國際競爭的企業數量非常有限,因此,實行貿易自由化對日本產業發展極為不利。所以,日本對原料部門首先實現自由化,使日本能夠在國際上以低廉價格進口原料和燃料,到1963年8月,進口自由化率已達到92%。原料進口自由化使工業品價格下降,提高了日本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其次,對汽車、電子計算機、重型機械等重點產業實行貿易保護,直到1965年,電子、機械、汽車、鋼鐵、電力、石油等產業規模迅速擴大,國際競爭力大為增強,並在世界市場上占有重要地位,能夠抵擋國際競爭時,日本才逐漸實行貿易自由化。

另壹方面,日本通過產業組織政策,加速企業規模的大型化和集團化,提高工業生產的機械化和自動化水平,以便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增強國際競爭力。在政府的促進下,1964年三菱公司與三重公司合並;1966年日產汽車公司與王子汽車公司合並;1968年日商與巖井兩大綜合商社合並;1970年當時名列日本鋼鐵業第壹和第八的八幡和富士兩大鋼鐵企業合並。(註:小宮隆太郎等.日本的產業政策[M].國際文化出版公司,1998,62.)合並後的企業,規模大,實力雄厚,競爭力強,為實現經濟高速發展發揮了巨大作用。

(五)政、官、財復合體制

上述具體產業政策是建立在日本政府對企業的強力管理之上的。二戰後,日本發展經濟的起點比北美和西歐低很多。為了實觀趕超,日本政府采取了“政、官、財復合體制”,即日本政府規劃戰略,銀行根據政府的導向提供貸款,企業根據政府政策的導向制定發展計劃和組織生產。政府、銀行和企業之間建立起密切的聯系和合作,政府成為經濟活動脈搏的啟動中心。所以日本經濟被稱為“典型的政府指導型市場經濟”。這種體制使企業的發展得到了強有力支持,但是也有很多弊端,如誤導企業的發展,企業過分依賴政府,官企勾結導致腐敗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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