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相關法律規定,盜版達到壹定程度是會構成犯罪的。傳播盜版軟件根據犯罪事實會被處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賣盜版書也屬於違法,情節嚴重的屬於犯罪,按非法經營罪處理,只要個人銷售盜版光碟的金額達五萬元,或查獲盜版光碟五百張以上,就能定罪量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最高可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按照“售侵權復制品罪處理,只有非法所得達十萬元以上,才能構成犯罪,最高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按非法經營罪處理更有利於打擊盜版,也只有加大對盜版光碟銷售的刑事打擊力度,才能從根本上更有效地規範音像銷售市場。根據相關法律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賣盜版書違法所得巨大的,按銷售侵權復制品罪定罪處罰,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是指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壹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文字作品、音樂、美術、視聽作品、計算機軟件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制作的錄音錄像的;(四)未經表演者許可,復制發行錄有其表演的錄音錄像制品,或者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傳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六)未經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許可,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權利人為其作品、錄音錄像制品等采取的保護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技術措施的。
第二百壹十八條 以營利為目的,銷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壹十七條規定的侵權復制品,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