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創作完成即產生著作權,作品人格權的內涵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權和禁止他人利用作品通過歪曲、篡改等方式損害作者名譽的權利。
擴展數據
知識產權是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為了更好地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現在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的現象越來越多。現代專利制度產生於17世紀上半葉。百年後,“專利說明書”制度應運而生;壹百多年後,出於法院處理侵權糾紛的需要,產生了“專利權利要求”制度。21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生活息息相關。知識產權無處不在,我們可以看到它在商業競爭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4月24日,最高法首次發布《中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綱要》。
《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除《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有下列侵權行為之壹的,應當根據情節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壹)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發表或者登記其軟件的;
(二)將他人的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表或者註冊;
(三)未經合作者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獨立完成的軟件發表或者註冊的;
(4)在他人軟件上簽名或更改簽名;
(五)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修改、翻譯軟件的;
(六)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