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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電動平衡車」真的適合兒童嗎?

電動平衡車不在國家3C認證範圍內,市場平衡車性能標準良莠不齊,廠家可以隨意改裝加速。

購買時要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後維權的重要憑證,同時要采取相應的兒童安全保護措施。

近年來,國內電動平衡車廠商嗅出了兒童玩具的巨大購買力和盈利空間,紛紛嘗試生產更符合“玩具特性”的“兒童電動平衡車”,並通過電商渠道銷售,突出其智能、娛樂、時尚等亮麗功能。

但是,“兒童電動平衡車”屬於國家規定的嬰兒車玩具嗎?安全性能對孩子可靠嗎?電動車質量問題造成的人身傷害能否得到實實在在的賠償?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在實際調查中發現,對於電動平衡車的壹系列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問題,生產廠家和銷售者都保持沈默,含糊其辭。父母盲目跟風的背後隱藏著隱患。

兒童電動平衡車事故頻發,卻依然火爆。

在社交平臺“小紅書”上,說到兒童電動平衡車,幾乎沒有關於玩具使用的排名和消費評價。取而代之的是父母拍的“受傷照”。照片令人震驚。壹些孩子摔斷了腿,頭部受傷...都是孩子騎電動平衡車不小心造成的。

網友“孩子的碎片”說,“我女兒玩鄰居的平衡車,在拐彎處沒有掉頭,撞上了路牙。因為後勁大,孩子瞬間飛了出去,摔在地上,造成手骨骨折。”該網友稱,孩子在北京積水潭骨科醫院住院期間,醫生告訴她,有很多孩子因為電動平衡車受傷,不得不做手術。“我孩子比較輕,大部分是粉碎性骨折,大腿腿直接骨折。”

令人擔憂的是,雖然類似的質量安全問題頻頻被曝光,但電動平衡車在兒童中的銷售依然火爆。在“某寶”上,千元以下的兒童電動平衡車最受歡迎,某知名平衡車已售出3000多輛。購買時,很多家長關心的是“孩子容易上手嗎?”電池壽命有多長?音效和燈光怎麽樣?“至於安全,有沒有資格證,怎麽做好騎行防護,頻率不高。

中消協在最近的壹項調查中發現,商家對產品的概念是先入為主的。“從電動平衡車的銷售頁面來看,大部分都是青少年,甚至直接把產品描述成‘智能兒童’平衡車。”這些無疑會誤導家長對“玩具”這類產品的理解,玩具看似容易娛樂,讓家長放松了消費警惕。

此外,商家壹再強調,這種平衡車“非常安全,容易操作,並配有相應的護具。”記者發現,幾乎所有的網商在介紹產品時都沒有提供安全駕駛指南,並要求成年人看管。對於產品的售後保障,基本的回應是“如有產品質量問題,可寄回廠家保修”;關於事故責任,回答閃爍其詞,孰輕孰重。只強調“產品非常安全,不會出事。請放心購買。”

電動平衡車有什麽危險?大部分消費者都被騙了。

在中消協發布的消費警示中,“電動平衡車產品存在屬性、適用場景不明確等問題,上路行駛存在較大交通安全隱患。電動平衡車不是玩具,不建議給更小的孩子買。”

首先,產品資質待定。電動平衡車作為“進口產品”,並未被列入國家3C認證範圍,不需要具備玩具3C的資質。只有通過CMA\CNAS認證才能進入電商業務。市場均衡的電動車性能標準良莠不齊,沒有遵循統壹的資質標準。廠家可以隨意修改加速。

今年4月,江蘇省市場監管局對電動平衡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抽查電動平衡車18批次,* * *檢出不合格產品5批次,均來自電商,涉及鳳凰、聯想等品牌。在“超速保護、低功率保護、斜坡停車容量及保護、充電鎖”等安全性能指標上大多不合格。由於沒有嚴格完善的事前準入機制,目前的電動平衡車市場比較混亂,隱藏的使用風險仍然很大。

其次,很多功能設計不符合兒童安全標準。中消協指出,這類產品的速度在8km/h以上,已經超過了嬰兒車的安全速度。而且沒有扶手,上身不固定,需要靠重心的輕微變化來調節。平衡車的停止、前進和轉彎都是由車身的前後左右傾斜來控制的,這就要求騎行者有很高的車身控制和平衡能力,其安全性和穩定性遠低於電動自行車。

雖然商家宣稱5歲以上的孩子都可以使用,但是年齡較小的孩子因為身體協調平衡功能還沒有發育完全,風險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足。平衡車如果速度太快,消費者尤其是兒童很難平穩控制,容易因為失去重心而摔倒。中消協表示,出於安全和健康考慮,不建議家長給年齡較小的孩子購買。

專家提醒,對於學齡兒童來說,如果真的想嘗試電動平衡車,記得勻速慢慢走,不要盲目追求“飛行感”。同時也不能忽視安全防護,要佩戴頭盔、護膝、護肘、護腕等防護裝置,減少墜落造成的傷害。此外,家長也要做好看護和監督工作,選擇寬闊平坦的鍛煉場所,了解平衡車的性能和危險信號。兒童只能在他們的監護下乘車。

發生重大事故如何維權?家長要做好這些作業。

目前玩具商家把電動平衡車當“玩具”賣合法嗎?在這種情況下購買產品,消費者的權益能否得到保護?安徽大森律師事務所綜合業務部主任吳律師說:“這是壹種違法行為。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營者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和服務,應當向消費者作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並說明和標明正確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的方法。”

吳律師指出,在兒童電動平衡車的銷售過程中,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不得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因經營者利用虛假廣告或者其他虛假宣傳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消費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

在網絡交易平臺上,平臺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臺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當依法與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吳對說:

消費者在購買時,壹定要查看產品標識是否齊全,包括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產品名稱、型號、安全警示等。,即使商家聲稱擁有3C等資質證書。吳提醒,購買時應向經營者索要發票或其他購物憑證,作為日後維權的重要憑證。同時,根據以往的事故經驗,吳認為應註意三個方面的安全問題。“首先是跌倒的危險,這基本上是兒童中最高的意外。第二是火災和爆炸的危險。國內外已經發生多起電動平衡車起火爆炸事故。第三是觸電的危險。電動平衡車充電口可能有觸電危險。盡量不要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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