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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個人進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限額是多少

《財政部關於修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規定:增值稅起征點的幅度規定如下:

1、銷售貨物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2、銷售應稅勞務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

3、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

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規定,增值稅起征點幅度如下:

1、按期納稅的,為月銷售額5000-20000元(含本數)、

2、按次納稅的,為每次(日)銷售額300-500元(含本數)。

擴展資料:

註意事項:

電商法中免除登記的四種情形,其中壹種是零星小額交易活動,電商法對零星小額沒有壹個硬性規定。如果賣家不確定自己的店鋪是否屬於零星小額,坐等細則和通知就行。

如果賣家明確店鋪需要進行經營主體登記等操作,可以獲取《淘寶店鋪主體登記及升級操作指引》同時平臺還上線了淘寶店鋪經營主體協議變更流程,確保店鋪經營人和註冊主體的壹致性,但目前僅針對部分行業賣家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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