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張牧野將電影導演和制片人起訴到法院,要求被告賠償數百萬美元,以保護小說的完整性。經兩家法院審理,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二審判決被告改編行為構成侵權,需向張牧野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
張牧野向法院訴稱,電影《九層妖塔》改編自其小說,但電影的情節、人物設定、故事背景與小說相去甚遠,遠遠超出了法律允許的必要修改範圍,嚴重歪曲、篡改了小說,侵犯了其保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此外,涉案影片並非張牧野署名,這也侵犯了他的署名權。
因此,張牧野請求壹審法院判令制片方中影股份有限公司、夢想家影業(北京)有限公司、樂視影業(北京)有限公司、導演陸傳思停止傳播涉案影片,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
張牧野不服壹審判決,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基於全案證據,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最終判令四被告停止傳播涉案影片,向張牧野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張牧野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