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施行後行政執法案例及規範性法律文件 2019年1月1日至今,《中華人民***和國電子商務法》已生效實施近2年時間。作為我國電子商務領域的首部專門立法,《電子商務法》對電子商務的範圍、電子商務經營主體界定及法定義務、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履行、電子商務爭議解決等內容,在吸收《網絡安全法》《廣告法》等其他法律法規的基礎上作了專門規定。該法的七章八十九個條款對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壹般性問題予以了規定,但顯然我們仍需要更多的配套法律法規和司法、執法實踐,對《電子商務法》的具體適用和電子商務的持續發展作出規定或指引,以滿足電子商務的快速、多元發展需求。尤其2020年全球的疫情,對直播電商和跨境電商的發展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本文作者以威科先行·法律信息庫作為基礎數據來源,整理了自《電子商務法》實施之後的執法實踐和與電子商務相關的立法文件,遺憾的是,整理過程中發現,至今仍未有以《電子商務法》作為裁判依據的司法案件。 #3p4#
行政執法案件梳理
2 對上述案例的小結 3 相關立法文件 4 總結 計算機專業學科背景,全國信息化工程師從事律師行業20余年,二級律師。現任杭州市律師協會互聯網信息專委會主任、浙江大學公***管理學院專家、杭州市律師協會理事、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 專註於不正當競爭糾紛、知識產權侵權、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網絡犯罪等訴訟業務,並為多家互聯網企業、中大型集團公司提供常年或專項法律服務。編著《電子商務法原理、實務及案例》書籍,參與國家社科基金等項目,現任杭州市律師協會互聯網信息專委會副秘書長、浙江法學會競爭法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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