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管理辦法》及《工作指引》有關要求,企業需提供以下復審資料:
1、《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由網絡生成後打印;
2、企業近三年開展研究開發等技術創新活動的報告;
3、附件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情況說明、企業在職人員花名冊;
(3)經具有資質並符合《工作指引》相關條件的中介機構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研究與開發費用、近壹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
(4)企業近三年獲得授權的自主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其中:通過受讓、受贈、並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變更證明;通過獨占許可方式取得的,需附獨占許可協議和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備案證明;
(5)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匯總表及證明材料(如:國內外申請的知識產權、技術合同、技術訣竅等);
(6)研發活動證明材料(如: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等證明材料)及體現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的證明材料。
以上便是高新技術企業在復審時所提供的的資料內容,企業若對復審流程存在疑問,可以咨詢浩洋知識產權或找代辦機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