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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老官”狀告“瑞安哥老官”擅自使用字號,這是否屬於侵犯他們知識產權?

屬於。瑞安哥老官的行為侵犯了?哥老官?的知識產權,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法》。

2014年,哥老官第壹家店鋪在上海隆重開業了,因為之前二十多年經營調料的經驗,哥老官對於火鍋和底料有著自己的獨家秘方,再加上幾年間對於火鍋品質不斷地創新、改良和把控,現已在全國多個城市開設40余家門店。

2020年5月,上海哥老官在某點評網站上突然發現了自己的?孿生兄弟瑞安哥老官。來感受壹下這兩位有多像:

上海哥老官:

瑞安哥老官:

不僅門臉設計的壹模壹樣,連店內的裝潢設計、環境布局都與上海哥老官店內的如出壹轍。這位兄弟在設計招牌時還故意將瑞安兩字搞得存在感極弱,仿佛自己就叫?哥老官?。不仔細看的話還以為它是上海哥老官的加盟店。

2020年,《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明確將品牌商標納為知識產權保護的對象之壹,並在《反不正當競爭行為法》第六條中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壹)擅自使用與他人有壹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壹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社會組織名稱(包括簡稱等)、姓名(包括筆名、藝名、譯名等)。

瑞安哥老官的做法實質上就是在商標和裝修上耍了小聰明,讓消費者認為它與上海哥老官同屬壹個品牌,蹭了上海哥老官的?熱度?,以此來省掉宣傳成本。這種以違法為代價的占便宜行為既偷走了經營者的勞動成果,也毀壞了市場原有的競爭秩序,我們應該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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