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是抖音,抄襲現象在其他平臺上也早已屢見不鮮。在筆者看來,抄襲文案的增多可以從以下三方面解釋。
1.首先,從文案抄襲的動機來看。文案抄襲的成本很低,只需要把瀏覽量或點贊量高的視頻文案復制到自己的視頻即可;而抄襲者卻能因此獲取可觀的流量,得來全不費工夫,這是最根本、最直接的目的。
2.其次,抖音的使用群體多集中於30-50歲的中年群體。他們的文化水平普遍不是很高,單靠自身無法編撰出足夠吸引人的文案,而最容易的解決辦法就是模仿借鑒別人的文案。但是存在的問題是,他們的法律意識不強,往往很難界定原創與抄襲的界限,於是就容易全盤復制,造成文案的大量抄襲。
3.再有,就是平臺的監管。但是這是很有難度的,平臺的使用人數之多,就已經給平臺的運營帶來不少困難,平臺既要鼓勵使用者去創作以賺取更多流量,又要保護創作者的合法權益,這對於平臺的技術水平等多方面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目前多數自媒體平臺大多靠用戶的監督與舉報來防止抄襲,但這是遠遠不夠的。
抄襲現象的界定時而比較模糊,外加數量龐大,因此各媒體平臺都還有很長壹段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