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
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在經濟市場裏,要有壹定秩序,不正當競爭是對正當競爭行為的違反和侵害。反不正當競爭是調整企業競爭行為的規範。下面壹起來看看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
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1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市場競爭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於公認的商業道德的手段和方式,與其他經營者相競爭的行為。在現實生活中,不正當競爭行為五花八門、形形色色、舉不勝舉。所以,各個國家的競爭法律制度往往首先對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概括性的規定,然後再具體列舉出典型的、突出的、在壹定時期內比較嚴重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明文加以禁止。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危害性,首先體現在擾亂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造成競爭秩序混亂,造成不公平競爭。削弱和窒息了市場經濟競爭機制的應有的活力和作用,嚴重阻礙了技術進步和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其次,對其他合法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很簡單的事實,非法經營者成本低,質量差,售後服務幾乎沒有,強占大量的.市場份額,從而使合法經營者的利益受損,消費者利益受到傷害。
再次,影響我國的改革開放,影響我國的國際聲譽。加入WTO,知識產權的保護成為主要議題,這跟我國產品假冒猥劣的現實有很大關系。
最後,敗壞了社會風氣,影響政府和執法機關的形象,增加了消費者的負擔。藥品回扣問題,進場費等,最終都計入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這些都顯然易見。
相關知識: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要件和表現形式
壹、構成要件
1、不正當競爭的主體為經營者,包括合法、非法經營的經營者。
2、客觀上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3、侵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主觀上有過錯。
二、表現形式
1、混淆行為
2、商業賄賂行為
3、虛假宣傳行為
4、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5、低價傾銷行為
6、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
7、詆毀商譽行為
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2企業的競爭。
其實企業的競爭本身就是壹件好的事情,可以讓企業在競爭的過程當中不斷的進步,因為在競爭的過程當中,如果想要占據更多的市場,就必須降低成本,提高質量,這樣才能夠讓他們的產品更具有競爭力。但是在這個過程當中,有時候往往會發生壹些奇妙的變化,那就是企業忘記了自己競爭的本質。
變質的競爭。
企業在後期的發展過程當中,就變成了以消滅對方為目的的壹種競爭方式,在這樣的情況下,壹些企業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不擇手段。雖然兩者在惡意競爭的情況下,可能消費者會獲得壹些利益的回報,但是壹旦另壹個企業被消滅之後,整個市場將會被壟斷,這個時候消費者就陷入了被動的局面。
如何看待企業的惡意競爭?
企業的惡意競爭是壹種畸形的競爭方式,非常不利於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因為在競爭的過程當中,所以造成資源的大量浪費,同時會改變現在社會當中形成的固有消費模式以及企業文化。這會導致在後續的模式當中,這樣的競爭方式會不斷的出現,造成壹種惡性循環。而發展到最後,在整個社會當中,企業的生產模式就會從根本上發生變化。
不正當競爭打破市場平衡
市場的平衡和良好運營離不開經營者的遵紀守法,當市場出現不正當競爭的時候會給市場的運營帶來很大的波動,舉個例子,比如說由於不正當經營的出現可能會導致某壹產品或者部分產品出現壟斷的行為
這種行業壟斷或者是資源壟斷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某壹個商品價格劇增,壹手遮天,壹家獨大,會將其他的同行企業壓縮的難以生存,而最後的結果就是市場失去自由,完全由某壹個企業在呼風喚雨。
有太多的不正當競爭是在違法亂紀的情況下所誕生的,打了法律的擦邊球或本身就已經知法犯法,破壞了市場的公平競爭原則。
不正當競爭侵害消費者和競爭對手權益
不正當競爭也會給其他競爭對手和消費者帶來巨大的利益損害,比如說貼牌生產套用名稱,山寨產品等等,這些都是不正當競爭的結果,我們身邊有很多假冒偽劣商品都是不正當競爭的手筆
他們模仿名牌的商標制作壹些混淆視聽的商品,但質量上打了很大的折扣,還有壹些高仿產品,越來越多的人選擇了高仿產品讓正版商品無路可走,除了商家非法獲利之外,給市場也帶來了混亂。
綜上所述,不正當的競爭會侵害其他競爭者和消費者的權益。
惡意競爭帶來的危害3不正當競爭行為種類
1、采用假冒或混淆等不正當手段從事市場交易的行為;
假冒他人註冊商標,
擅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包括近似誤認)
2、商業賄賂行為;
回扣(帳外暗中)
3、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
宣傳內容和商品不壹致
宣傳內容使人誤解
4、侵犯商業秘密行為;
盜竊利誘\威逼獲取他人商業秘密
披露使用\允許他人披露和使用權利人的商業秘密
違反約定或者權利人有關保密要求,披露使用\允許他人使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
5、不正當獎銷售行為;
謊稱有獎或者故意讓內定人員中獎的欺騙方式進行的獎售
獎售質次價高的商品
抽獎式獎售限額5000元
6、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行為;
商業毀謗
7、公用企業或者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強制交易行為;
煙草專賣不屬於獨占經營者
8、濫用行政權力限制競爭行為;
限制他人購買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
限制其他經營者的正當經營
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
限制本地商品進入外地
9、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的行為;
以下除外:鮮活商品/有效期臨近和積壓商品/季節性降價/清償債務轉產歇業降價
10、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
11、串通投標行為。
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構成要件
1、不正當競爭的主體為經營者,包括合法、非法經營的經營者。
2、客觀上存在不正當競爭行為。
3、侵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4、主觀上有過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