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專利法所說的申請日是指優先權日,如果有優先權的話。
3.要註意申請專利保護的期限,使用他人專利的期限壹定要從專利局檢索後再選擇使用。
4.維持專利權的效力是以專利權人按規定繳納年費為前提的。在下列情況下專利權提前終止:
1)專利權人未按規定繳納年費。
2)專利權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其專利權。
5.專利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未發現被駁回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發明專利證書,同時登記和公告發明專利權,發明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6.對於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法》第四十條還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未發現駁回申請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作出授予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頒發相應的專利證書,並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
7.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8.發明專利的有效期自授權公告之日起至申請後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自授權公告之日起至申請後10年。
9.發明專利權有效期的起點是授權公告日,終點是自申請日起20年的期限。
10,上述有效期是建立在專利權人按時繳納相應費用(如年費)的基礎上的,在此期間專利沒有失效。
11.專利權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繳納年費的,或者專利被宣告無效的,該專利的有效期提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