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遞交申請所需文件:
1. 說明書、權利要求書、摘要、附圖(如有)。所有的申請文件必須以中文提交;
2. 聯系表,需包括以下信息: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有優先權請求的,應提供在先申請的國別、申請日、申請號;
3. 申請人簽署的委托書,可以在申請日後補交;
4. 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要求了優先權,需自申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相關的優先權證明文件。
5. 優先權轉讓證明。如果在先申請的申請人與在後申請的申請人不壹致,需提供優先權轉讓證明原件 或經公證的復印件。該優先權轉讓證明可以自申請日起的3個月內提交。
6. 微生物保藏和存活證明,適用於申請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加工過程或利用該過程取得的微生物產品,而該微生物在申請日前公眾無法取得。該保藏和存活證明可以自申請日起的4個月內提交。
二、初步審查:
國家專利局對發明專利進行初步審查,審核遞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 公布:
經專利局初步審查符合專利法規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從申請日起或優先權日起18個月內公布發明專利。發明專利公布後,該申請將得到臨時保護,申請人可以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
提前公布
發明專利申請人要求提前公布其專利申請的,自初步審查合格之日起進行公布準備,並於三個月期滿時公布。
四、 實質審查:
發明專利申請需要進行實質審查。發明專利申請的實質審查程序主要依據申請人的實質審查請求而啟動。為啟動實質審查程序,申請人應當在中國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年內,提交正式的實質審查請求。在此期限內沒有請求實質審查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
五、 申請的修改:
當提交實審請求時,或收到中國專利局簽發的進入實審通知書之日起3個月內,申請人可以向中國專利局主動提出對申請文件的修改,但這種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記載的範圍。當答復審查意見時,申請人可以依審查員意見對申請文件進行修改。
六、 授權:
發明專利申請經實質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專利局將發出授權通知書。專利局發出授權通知書及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後,申請人應自收到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繳納登記費、公告印刷費、維持費及授權當年的年費等。
七、 核發專利證書、專利登記、在專利公告上進行公告:
申請人在規定期限之內辦理登記手續的,專利局將頒發發明專利證書,並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專利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 年費:
授權後,專利權人應在專利期限屆滿前按照規定每年繳納年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