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知識產權保護 - 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風險

法定代表人的責任和風險

壹般情況下,公司對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所作的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法定代表人不需要對其履行職責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但法定代表人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仍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責任。

法定代表人的民事責任

1,損害賠償責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過失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公司章程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擔賠償責任。

2.法定代表人濫用職權所得收入歸入公司。我國《公司法》第148條規定了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忠實義務,同時規定違法履行忠實義務所得收入歸公司所有。

(二)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行政責任的

企業法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除追究法人責任外,可對法定代表人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超出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非法經營;

2.向登記機關、稅務機關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弄虛作假的;

3.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

4.解散、撤銷或者破產後,擅自處理財產的;

5.變更或者終止時未及時申請登記和公告,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損失的;

6、從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動,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如果公司存在非法經營、抽逃資金或者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行為,作為企業法定代表人,法院可以直接對其處以罰款,同時可以向有關部門提出司法建議,由有關部門給予行政處分。當然,除非法定代表人不知情,沒有過錯。

(三)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擔刑事責任的

壹般情況下,公司應對公司的犯罪行為承擔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不對其承擔刑事責任。但考慮到大多數情況下,公司犯罪是按照公司高管的意誌進行的,當公司犯罪時,不僅要對公司進行處罰,很多情況下還要追究高管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這就是所謂的雙罰制。在雙罰制下,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通常被理解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涉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常見犯罪包括:提供虛假會計報告罪;妨害清算罪;逃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騙取出口退稅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侵犯知識產權罪等等。

  • 上一篇:讀書筆記是什麽
  • 下一篇: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反壟斷法是同壹個法案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