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法語考試客觀題考試內容:客觀題考試由* * *兩卷組成,每張試卷100題,分值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50題,每題2分,總分300分。
法律考試中的註意事項
2018起,主觀題中商法和行政法的案例分析題均為選擇題,考生可任選其壹。有些考生認為既然是選擇題,那麽在備考的時候就應該提前做出選擇,這樣可以節省時間,根本不用看商法或者行政法。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壹方面,司法部還沒有明確確定選擇哪兩個科目做題。萬壹考試時棄考的科目要做題,風險太大。
另壹方面,綜合復習,有選擇權,考上了更有把握。比如近兩年商法不僅有單獨的案例分析題且相對較難,民法的大案例也有很多問題,而行政法的案例分析題壹般被認為很簡單,容易得分,放棄商法或行政法都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