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業畢業生主要面向司法部門、行政執法部門、法律服務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法律事務部門,從事案件登記、文書送達、協助調查取證、法律文書起草、辦案記錄、案卷整理、登記與保管、司法保衛、基層法律服務、企事業法制化管理等工作。
就業崗位適用範圍為:公、檢、法等各級政法機關的執行員、書記員、法警、內勤、辦事員;政府各級各類行政執法機關的公務員;公證處、律師事務所、仲裁機構、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助理、法律工作者、接待員;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法律事務工作、經理助理、辦事員、文員等。
專業簡介
法律事務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該專業主要研究法學、秘書學、管理學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具備法律服務、司法文秘、司法行政輔助管理等工作能力。法律事務可以說是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兩個專業的總和,三個專業交叉內容比較多。
學生主要學習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受到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和運用法律管理事務與決問題的基本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