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法學)考研是考研英語壹。
英語(壹)即原研究生入學統考“英語”,所有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十三大門類,110個壹級學科)和部分專業型碩士(法律碩士、臨床醫學碩士、口腔醫學碩士、建築學碩士、護理碩士、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公***衛生碩士等)必考英語(壹)。
考試形式為筆試。試題分三部分,***52題,包括英語知識運用、閱讀理解和寫作。考試時間為180分鐘。滿分為100分。試卷包括試題冊和答題卡。答題卡分為答題卡1和答題卡2。考生應將1~45題的答案按要求填塗在答題卡1上,將46~52題的答案寫在答題卡2上。
擴展資料語言知識:
1、 語法知識
考生應能熟練地運用基本的語法知識。
本大綱沒有專門列出對語法知識的具體要求,其目的是鼓勵考生用聽、說、讀、寫的實踐代替單純的語法知識學習,以求考生在交際中更準確、自如地運用語法知識。
2、詞匯
考生應能掌握5500左右的詞匯以及相關詞組。
除掌握詞匯的基本含義外,考生還應掌握詞匯之間的詞義關系,如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掌握詞匯之間的搭配關系,如動詞與介詞、形容詞與介詞、形容詞與名詞等;掌握詞匯生成的基本知識,如詞源、詞根、詞綴等。
英語語言的演化是壹個世界範圍內的動態發展過程,它受到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影響。這意味著需要對本大綱詞匯表不斷進行研究和定期的修訂。
此外,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英語統壹考試是為非英語專業考生設置的。考慮到交際的需要,考生還應自行掌握與本人工作或專業相關的詞匯,以及涉及個人好惡、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詞匯。
參考資料: